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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至5%以上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98名激励对象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包含剩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回购注销了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26,520股,公司总股本由261,217,809股减少至258,791,289股,导致公司股东宁波沪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沪通悟源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宁波沪通私募基金”)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5%以上,持股比例增加0.04%,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宁波沪通私募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4.98%增加至5.02%。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98名激励对象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包含剩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回购注销了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26,520股,公司总股本由261,217,809股减少至258,791,289股,导致公司股东宁波沪通私募基金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5%以上,持股比例增加0.04%,未触及要约收购,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注销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4132191),并已经申请办理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26,52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8月22日完成注销。

  公司股东宁波沪通私募基金不是本次股权激励回购对象,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采用本次回购注销前的公司总股本261,217,809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采用本次回购注销后的公司总股本258,791,289股计算。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致使公司总股本数减少,宁波沪通私募基金的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5%以上,持股比例增加0.04%,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对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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