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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09                                                 公司简称:神驰机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因股权激励事项整改,对股份支付费用进行追溯调整。

  2.2023年4月,公司收购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重庆市凯米尔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重庆五谷通用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收购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对上年同期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万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78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于2023年8月11日以微信、电话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8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董事长艾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和《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关于确认公司2020至2022年审阅报告的议案》

  2023年4月,公司收购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重庆市凯米尔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重庆五谷通用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收购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对2020年至2022年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阅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80)。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艾刚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本人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欧春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张财志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本人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梅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董事艾纯、谢安源、艾姝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人因达到法定年龄正常退休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以7.83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上述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36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人因达到法定年龄正常退休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36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08,933,200股变更为208,887,840股。因此,公司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20,893.32万元变更为20,888.78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拟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公司拟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2.5亿元调整为3亿元。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十二)《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9月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7)。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86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同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82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关联董事艾纯、谢安源、艾姝彦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以下事前认可意见:以上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定价公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所需,定价公允,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以上关联交易。

  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以下书面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

  1、重庆北泉面业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艾利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龙凤桥街道毛背沱19号

  股东情况:重庆神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9%股权、重庆神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未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015.20万元,净资产119.84万元。2022年实现销售收入125.78万元,净利润3.44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6,035.76万元,净资产138.16万元,2023年1-6月实现销售收入101.71万元,净利润18.31万元。

  关联关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三)项所列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公司与重庆北泉面业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主要系向其采购挂面,关联交易金额小,北泉面业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重庆神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常友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运大道111号3幢

  股东情况:田常友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零售;消防器材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4.76万元,净资产33.87万元,2022年实现销售收入374.48万元,净利润13.87万元。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45.06万元,净资产44.18万元,2023年1-6月,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38.22万元,净利润-1.25万元。

  关联关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三)项所列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公司与重庆神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接受其基建维修服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神宇建筑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3、重庆神驰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艾刚

  注册资本:2316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北温泉街道双元大道368号(自主承诺)

  股东情况:重庆神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4%股权、重庆神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股权,艾刚持有5%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足浴服务;房地产开发;从事建筑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棋牌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建筑材料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娱乐性展览;家具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研发及销售,网页设计及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研发及服务,计算机信息咨询,电子产品研发;销售:房屋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房屋中介服务;酒店管理;印刷设计及印刷技术开发,数码印刷技术咨询;生产:印刷设备;销售:印刷设备、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电脑耗材、电子产品、机电设备、通讯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和地面接收设备)、五金交电、金属材料、服装、工艺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招牌、字牌、灯箱、展示牌、霓虹灯、电子翻板装置、充气装置、电子显示屏、车载广告;代理报刊广告、影视、广播广告;城市夜景灯饰设计。

  主要财务数据(未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9,553.64万元,净资产-1017.86万元。2022年实现销售收入232.41万元,净利润-319.81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49,911.97万元,净资产1,004.61万元。2023年1-6月实现销售收入133.34万元,净利润2022.47万元

  关联关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三)项所列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公司与重庆神驰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委托其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神驰科技收取管理费。目前神驰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产品、采购劳务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向关联方采购产品、采购劳务系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83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4.536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7.83元/股

  2023年8月22日,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7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9月28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9月24日。

  6、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部分激励对象股权激励已获收益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回部分激励对象股权激励已获收益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人因达到法定年龄正常退休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36万股。

  2、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

  2021年,公司向以上6人授予限制性股票5.4万股。2022年5月,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将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49,701,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以上6人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增加至7.56万股。    2022年9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届满,以上6人解除限售3.024万股。目前,以上6人尚持有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536万股。公司拟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3、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及调整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中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P=P0÷(1+n),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11.78元,本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历次分红情况如下:

  ①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每股转增0.4股,并于2022年5月24日实施完毕。

  ②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并于2023年5月23日实施完毕。

  因此,本次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11.78-0.4)÷(1+0.4)-0.3=7.83元。

  另外,因正常退休离职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上述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约为35.7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08,933,200股变更为208,887,84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本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人因达到法定年龄正常退休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36万股;同时,鉴于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审议决定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及回购价格调整不会影响《激励计划(草案)》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七、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84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8月22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人因达到法定年龄正常退休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36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08,933,200股变更为208,887,840股。因此,公司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20,893.32万元变更为20,888.784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

  由于公司拟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公司拟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85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虽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较大,产品收益可能存在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2.5亿元调整为3亿元。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4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67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3,994,6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7,089,985.15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年 12 月 24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川华信验字(2019)第68号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加快实施募投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全部变更用于“通用动力机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通用动力机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神驰重庆电源有限公司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2022年12月8日,公司已经将募集资金全部转存至神驰重庆电源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16日,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神驰重庆电源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需要,公司聘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华西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申万宏源证券承接,华西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2023年6月2日,本公司和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神驰重庆电源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17,021,104.77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79,888,949.48元。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本次现金管理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虽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等原因,现金管理将会受到市场、政策、流动性、不可抗力等方面风险因素的影响。因此,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做出现金管理决策。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定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确认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收到的对价与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2.5亿元调整为3亿元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我们一致同意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2.5亿元调整为3亿元。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更多的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80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4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67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3,994,600.00元,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4日将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606,514,613.83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年 12 月 24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川华信验字(2019)第68号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此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7,089,985.15元。

  公司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15,232,613.14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788,491.63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17,021,104.77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79,888,949.48(含未到期理财产品250,000,000元)元,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9年12月24日,公司与华西证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公司将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南坪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转存至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朝阳支行,并于2020年9月27日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加快实施募投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全部变更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神驰重庆电源有限公司实施的“通用动力机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22年12月8日,公司已经将募集资金全部转存至神驰重庆电源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16日,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神驰重庆电源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需要,公司聘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华西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申万宏源证券承接,华西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因此,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神驰重庆电源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该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注:以上金额含未到期理财产品25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加快实施募投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全部变更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神驰重庆电源有限公司实施的“通用动力机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数码变频发电机组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述两项目拟于北碚区蔡家组团B 标准分区B24-1/02 地块建设,地方政府基于区域整体发展的统筹考虑,相关土地使用规划可能面临调整,因此导致该两项目一直未开始建设;通用汽油机扩能项目:已经完成第一条生产线的建设。但因该项目在子公司安来动力现有厂房实施,安来动力业务发展较快,导致存货增加占用生产场地,因此也一直未完成建设;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加快实施募投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全部变更用于“通用动力机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注2:“通用汽油机扩能项目”第一条生产线于2021年3月投产,由于所生产的汽油机全部都自用,所实现的效益难以测出。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因募集资金在全部使用前产生的存款利息、理财收益,累计投入大于承诺投资总额86.00万元。

  注4:本表中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81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张财志先生、非独立董事艾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其本人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梅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欧春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梅傲先生在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将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事项已经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梅傲先生、欧春梅女士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简 历

  欧春梅:女,汉族,1982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0年12月2010年4月,任重庆神驰机电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10年5月至2014年10月,任重庆安来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任重庆凯米尔汽油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0月至2020年6月,就职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分管企管部、成控部;2020年7月至今,任重庆安来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欧春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5,200股,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所列情形。

  梅傲:男,汉族,1981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4年9月至今,任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梅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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