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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5

  转债代码:118040          转债简称:宏微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895,997股,占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微科技”)股本总数的1.25%,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1日。

  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7号”),宏微科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623,334股,并于2021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73,87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98,493,33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8,259,293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9.4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234,041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0.5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及限售期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派送红股增加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共涉及限售股股东1名,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895,99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25%,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9月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一)2022年5月20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8,493,33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转增39,397,334股。本次转增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8,493,334股变更为137,890,66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二)2023年5月17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7,890,6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4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1股,派送红股13,789,067股,本次分配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37,890,668股变更为151,679,73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及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变动为1,895,99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5%。

  (三)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其他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对其所持股份承诺如下: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宏微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总数为1,895,99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25%,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确认,本次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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