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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3-031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1名,实际表决董事及授权代表11名(董事陈磊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副董事长刘赟东先生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杨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3号)。

  三、以6票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慧女士、鲁篱先生、张东辉先生、刘利剑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杨树先生、倪平波先生、王伟先生、李浩松先生、王奔先生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四、以10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调离公司,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调整

  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20日。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202,519,04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25-0.20=9.05元/股。

  公司董事王奔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此议案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慧女士、鲁篱先生、张东辉先生、刘利剑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号)。

  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八项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制度原文。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3-032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5名,实际表决监事及授权代表5名(监事陈太林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监事会主席喻梅女士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喻梅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严格审议,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严格审议,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就此项议案发表意见,一致认为:公司《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全面、客观的评估了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同意公司编制的风险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监事就此项议案发表意见,一致认为:本次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份回购注销,是由于激励对象中1人调离公司,公司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同时,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依据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对上述人员的相关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3-033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95号)核准,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更名,“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12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88,048,293股,发行价格为16.82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480,972,288.26元,扣除发行费用37,473,866.42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43,498,421.8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4日全部到位,实际到账金额1,443,947,981.05元,包含了尚未由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449,559.21元,其中印花税361,510.92元和登记费88,048.29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0BJA17105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148,097.23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28,179.9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23,980.68万元,包含已取得的利息收入4,063.3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2020年5月15日,公司与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坝分行辖属汶川支行、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12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分别与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与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1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在募集资金到位且投入使用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3,906.04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0BJA171304)。2020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用募集资金3,906.0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到募投项目先期使用的自筹资金和中介机构费用及交易税费的自筹资金部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共计使用募集资金3,906.04万元完成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推进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4月18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支取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万元,已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推进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4月21日,公司未支取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及其他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53,000万元。公司已完成增资款项拨付。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批,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其中向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21,319.74万元;向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增资7,049.81万元。公司已完成增资款项拨付。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批,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其中向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增资14,335.76万元;向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8,115.00万元。公司已完成增资款项拨付。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收益未达预期原因:由于募投项目基本于年初投入运营,尚处于营销布局阶段,运营效益暂未充分展现。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3-034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30,000股,并将回购价格调整为9.05元/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分别发表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8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

  3.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修订情况分别发表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

  4.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4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5.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修订情况分别发表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

  6.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9月2日,公司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激励对象调整情况,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二次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7.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两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核查,并于2022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8.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9.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

  10.2022年10月14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最终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164人,授予数量7,274,500股。

  11.2023年2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150,000股。2023年5月30日,公司完成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12.2023年8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30,000股,并将回购价格调整为9.05元/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1人调离公司,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由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调整

  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为此本次回购价格需要从原授予价格每股9.25元,调整为9.05元(9.25元-0.20元)。本次以9.05元/股回购并注销上述1人已授予持有的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30,000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股份总数的0.42%,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

  (三)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支付回购总金额27.15万元。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变化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注销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1.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1人调离公司,公司回购并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2.董事会在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时,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人员的相关股份进行回购并注销。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份回购注销,是由于激励对象中1人调离公司,公司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同时,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依据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对上述人员的相关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八、律师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尚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减少注册资本所涉及的债权人通知、公告并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程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九、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已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3-035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034号公告。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1人调离公司,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0股,回购价格为9.05元/股。本次回购支付总金额27.15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02,519,044股减少至1,202,489,044股,注册资本将由1,202,519,044元减少至1,202,489,044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10月7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1800号天府软件园G区3栋10楼

  3.联系人:证券管理部

  4.联系电话:028-87333131

  5.电子邮箱:zqglb@sgitc.com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3-036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标金额合计:27,210.00万元

  ● 风险提示: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收到中标通知书,并完成合同签订,项目尚在实施过程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普华”)于近日中标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新一代营销管理信息平台开发及集成实施项目,现将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事项主要情况

  根据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guocai-impc.cppchina.cn/html/index.html)公告的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一代营销管理信息平台开发及集成实施招标中标结果(招标编号:MDZBYFW2023-52)的中标人公示,中电普华中标27,210.00万元。

  二、本次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中标后,其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电普华已收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并完成合同签订,项目尚在实施过程中。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公司代码:600131                                       公司简称:国网信通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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