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3)037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集团”)通知,东菱集团前次质押的本公司股份到期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股份重新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基本情况
1、 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18年4月11日,东菱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新宝股份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已于2019年1月22日解除限售)28,500,000股,质押给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以下简称“顺德农商银行勒流支行”),双方签订了《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SZ10603920180001)。(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号)。
东菱集团于2023年8月22日办理了上述被质押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同日办理了新的质押手续,并签订了新的《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SZ106039202300001)。
2、 股东股份重新质押基本情况
注1 :为债务人(东菱集团)自2023年8月22日至2028年8月22日期间与债权人(顺德农商银行勒流支行)签订的一系列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
3、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备查文件
1、 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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