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股东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小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7,147,03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中小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小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7,942,73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14654%;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小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7,147,03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注:上述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中小基金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中小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中小基金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并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小基金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四、备查文件
中小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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