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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2018年)

  1、实际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由守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58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8,244万元。公司向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15,68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7,999,989.6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21,658,771.7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341,217.8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2018]验字第9006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2018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7,999,989.60元,扣除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使用210,236,135.58元,销户补充流动资金326,577.01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3,676,874.52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114,151.53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18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二)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9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918,700股新股。公司本次共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381,379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3.43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8,236,208.8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763,794.58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6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50号”《增资验资报告》。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0,000,003.43元,扣除发行费用8,236,208.85元,扣除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使用241,763,794.58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418,773.12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18,773.12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存放情况(2018年)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8年10月17日,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8年12月18日,公司、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2年9月3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以上签署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1、根据2019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6月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根据2020年6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2021年1月2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6月2日,公司已将剩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已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税费”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利息326,577.0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0年9月11日完成销户。

  ※4、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和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根据该议案,核药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16,244万元调整为19,300万元,取消购置厂房办公楼项目实施,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项目由4,000万元调整为2,500万元。2018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半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件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5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守谊先生的通知,由守谊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通知》所述,截至2023年8月23日由守谊先生持有东诚药业股票103,305,678股,累计质押48,330,000股,累计质押股份占所持股份总数的46.78%,股权质押风险总体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二、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由守谊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比例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数字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

  三、股东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1、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守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2、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守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如若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规定的相关情形,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交易确认书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1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重要事项

  

  (二)公司子公司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0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8月23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诚药业”或“公司”)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3人,分别为董事罗志刚、独立董事李方和赵大勇)。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由守谊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4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8月23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柳青林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刘晓杰先生列席,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违规或违反操作程序的事项发生。

  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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