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8.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发行价格为8.06元/股,调整募集资金总额为394,132,025.30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48,899,755股,发行对象为海南慕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慕岚投资、李琦先生,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李琦先生、刘艳村女士、李慕牧女士。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1日、2023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及2023年1月11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公司将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2、投资建设全场景热管理研发与储能高端制造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全场景热管理研发与储能高端制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与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仲恺高新区产业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拟以自筹资金10亿元投资建设“全场景热管理研发与储能高端制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1日、2023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全场景热管理研发与储能高端制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3、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选举独立董事
因原独立董事谢石松先生和卢锐先生任期届满辞职,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宋小宁先生及梁丹妮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4、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因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与申万宏源签订了《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公司(作为发行人)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申万宏源具体负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委派郭雪莹女士、吴卫华先生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自公司与申万宏源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华金证券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义务解除,华金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申万宏源承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5、因税收优惠政策不被税务部门认可致公司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
公司在税务系统进行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因税务部门认定的2022年度公司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同期总收入的比例未达60%,税务局调整公司2022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由此计算的2022年应缴企业所得税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应缴企业所得税金额增加15,218,214.65元,经与年审会计师初步沟通确认,增加支付的所得税税款将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因税收优惠政策不被税务部门认可致公司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的会计处理的议案》,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确认,该事项属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对2022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增加支付的所得税税款计入当期损益。
6、特定股东减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特定股东高荣荣女士因自身资金需求,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7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557%。截至2023年6月21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高荣荣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5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7、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8,620,12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3,371,560股后的股本305,248,56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此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4日;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7月5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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