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1 证券简称:海光信息 公告编号:2023-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收到公司总经理沙超群先生“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提议,提议内容主要如下:
一、 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总经理沙超群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用于上述用途;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使用完毕,则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使用股份将被注销。
二、 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 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用于上述用途;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使用完毕,则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使用股份将被注销;
3、 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00元/股(含);
5、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
6、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 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8、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90.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55.56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39%。按照回购金额下限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90.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33.33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3%。
三、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直接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沙超群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直接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沙超群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 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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