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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0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885,507股,发行价格为6.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17,109,998.30元,扣除发行费用19,098,094.9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98,011,903.32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7年3月17日全部存入公司专用账户,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第01710003号)。

  报告期初,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总计1,043,016,830.91元,其中: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重大资产置换的现金对价500,000,000.00元;支付压裂及钻机配套设备购置款315,048,061.87元;支付33口L型井及二次压裂改造工程款227,968,769.04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4,721,965.48元。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67,496,349.98元,其中:支付压裂及钻机配套设备购置款29,305,857.90元;支付33口L型井及二次压裂改造工程款38,190,492.08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90,566.96元。

  报告期末,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10,513,180.89元,其中: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重大资产置换的现金对价500,000,000.00元;支付压裂及钻机配套设备购置款344,353,919.77元;支付33口L型井及二次压裂改造工程款266,159,261.12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24,611,254.87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本金余额187,498,722.43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7,112,532.4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20年12月11日、12月28日分别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程序。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7年3月21日,公司(甲方)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双塔西街支行(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75260188000193475。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和“向晋煤集团支付重组现金对价5亿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有关方均严格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进行管理。

  2017年3月21日,公司(甲方)与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双塔西街支行(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丁方)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乙方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75260188000193393。该专户仅用于“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有关方均严格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蓝焰煤层气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7,496,349.98元,用于支付压裂设备及钻机设备购置款、二次压裂改造及33口L型井工程款。

  截至2023年6月30日,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有关实施进展如下:

  1、工程项目:33口L型井、157口二次压裂井工程均已完工,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38,190,492.08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6,159,261.12元。

  2、设备购置:6套钻机设备目前5套已全部采购完毕,1套已签订合同,暂未到货;2套压裂设备部分配套设备暂未到货;1套连续油管设备已采购完毕。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29,305,857.9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44,353,919.77元。

  详见附件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专项用于“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创造合理经济价值,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保证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情况下,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对部分募集资金办理了协定存款业务。

  报告期内,共实现募集资金收益2,392,220.90元,且由于募集资金并未转出专户,因此收益已及时、足额存入专户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变更后项目投入,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1: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9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R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R适用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一)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机遇,紧紧围绕煤层气增储上产中心任务,聚焦安全管理、生产经营、科技攻关、对外合作、市场营销和改革创效等一系列重点工作,精准施策,运营质量持续改善,煤层气销售量和销售收入同比均有所增长,但受LNG价格下滑及煤层气补贴同比减少的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有所减少。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1.87亿元,同比增长5.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1亿元,同比减少12.25%。

  1、强化安全防控,筑牢发展根基

  公司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责任链条,制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56项任务清单,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狠抓“重大风险、关键环节、重要部位、重点专业、重点岗位、重点时段”防控,针对性开展应急抢险演练,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开展管道通球作业和内检测,有效保障煤层气管道安全稳定运行;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力度,不断提升全员安全素质。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2、狠抓生产管理,推动稳产增产

  公司围绕煤层气增储上产核心目标,科学制定稳产增产方案,通过气井精细化管理、调整水平井运行参数和增产技术改造等措施,保障煤层气井稳定连续生产;加快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龙湾-侯甲合作区产能建设以及吕梁、晋城、阳泉和左权等矿区加密井新井建设,夯实开发区产能基础;加大勘探试验力度,以提高单井产量为目标开展定向攻关,逐步完善钻井、压裂等技术工艺,优化排采管理,推动勘探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优化生产运行系统,积极推进增压站新建、改造和管网互联互通工程建设,提升产销系统的适配性,推动产能有效释放,为全年生产任务顺利完成奠定基础。

  3、强化营销管理,保障应销尽销

  公司坚持“以产定销,以销促产”原则,科学研判市场行情,加强气量调度,适时调整销售策略;优化销售体系,加快开发终端客户,依托华新燃气管网优势,重点打通“东进河北,南下河南”通道,促进省外市场开发;加快推进管道互联互通,实现冬夏季供气平衡;强化气质源头管控,建立全面系统的气质常态化管理机制。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煤层气销售量5.97亿立方米,同比略有增长。

  4、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技术攻关 

  公司聚焦煤层气井增产上量关键技术,成立科研攻关团队,将“煤层气低产井稳产增产”和“深部煤层气勘查开发”作为重点突破方向,不断完善提产上量的增产措施,在提高气井运行率、降低修井率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进一步探索深部煤层气各区块勘探开发规律及配套技术手段,围绕大规模体积压裂思路,通过不断加强施工环节科学管控,有效提升压裂成功率,为勘探区进一步提升产能提供了技术保障。

  5、 创新合作模式,实现互利共赢

  公司不断加强沟通协调力度,积极推进与中石油、中联煤层气公司等央企的合作,寻求更多优质资源区块合作开发;加大与省内大型煤企合作力度,调研摸底省内具备抽采条件的高瓦斯矿井,全力推广实施“采煤采气一体化”模式,争取更多政策支持,谋划煤矿区煤层气资源开发合作路径;发挥技术优势,拓展合作区域,赴新疆昌吉调研考察煤层气资源开发情况,探索合作新模式新机制。

  6、深化内部改革,提升管理效能

  公司深入推进国企改革,强化合规管理,健全经营机制,5月成功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国企改革“双百企业”。开展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对企业运行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管控,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对标一流,从管理机制、效率效益等方面找出差距,针对性采取措施,不断改善运营质量;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控,通过全过程跟踪审计、重点环节监督审核等方式强化成本控制;持续完善可视化智能监控、数据在线分析等数智化建设,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

  (二)报告期内,取得马村区块煤层气探矿权,截至目前,公司总矿业权数量达到23个,总计矿业权面积2653平方千米。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煤层气矿业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目前正在对符合上述通知要求的17个探矿权区块办理延长勘查期手续。

  (三)报告期内勘查区块进展情况:积极推进勘查区块支持性手续办理,完成永乐南区块本年度新建井临时占地手续办理;加快勘查区块三维地震勘查进度,完成武乡南区块、龙湾—侯甲合作区部分区域三维地震工作;按计划开展勘探试采工程,持续推进压裂新工艺试验及运行维护工作,为后续勘查区块勘探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7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联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由于余孝民先生在关联方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余孝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8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晋隆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全面审核,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2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4.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5)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先生

  (6)业务资质: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执业资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美国PCAOB资格认证、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7)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267人、2022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2,392人、2022年末从业人员数量10,620人、2022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员数量8,500人。

  (8)2022年总收入46.14亿元、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9)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8.17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情况:

  

  (2)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项目合伙人刘志红近三年从业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晋峰近三年从业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松柏执业简历:

  

  张松柏先生近3年为7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情况

  2023年立信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109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变更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长期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4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需要,拟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年度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期一年。公司与前任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征得其理解和支持,中审众环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中审众环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已允许拟聘任的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前后任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3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本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式、选聘文件予以指导并审核,确定了评价要素和具体的评分标准。

  根据选聘结果,公司2023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变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3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变更2023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1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变更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发展需要,公司住所拟变更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中心街6号,经营范围拟增加燃气经营、陆地管道运输等,同时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提升信息化水平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20〕85号)的有关要求,对经营范围进行了规范表述。

  

  本次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变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会改变公司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和煤矿瓦斯治理主营业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的内容为准。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相应的章节、条文序号依次顺延或变更。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已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时向行政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手续,最终以行政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3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9月6日。

  (七)出席对象:

  1.于2023年9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太原市万狮京华大酒店(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2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 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8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特别提示

  以上议案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电话、传真或邮件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8日(星期五)9:00至17:00

  3.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中心街6号东楼19层1915室,邮政编码:030032

  4.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中心街6号东楼19层1915室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祁倩

  联系电话:0351-2600968     传真:0351-2531837

  电子邮件:lykg000968@163.com

  (三)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8;投票简称:蓝焰投票。

  2.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否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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