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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阳煤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阳股0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和资料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星期四)上午10:00在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为7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有兔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公司代码:600348                           公司简称:华阳股份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也未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阳煤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7人。

  (五)公司董事长王永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控股股东华阳集团委派的关联董事王永革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和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同意开元公司申请中国银行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036号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阳煤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开元公司申请中国银行贷款

  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阳煤集团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元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开元公司不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开元公司是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股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保证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市分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授信5亿元,用于置换原有公司委托贷款,贷款期限1年,贷款利率2.93%。公司拟为本项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开元公司申请中国银行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开元公司成立时间为2006年12月30日。注册地为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表平舒乡黄丹沟。法定代表人为侯志勇。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元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满足开元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中国银行阳泉市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当事人:

  保证人: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市分行

  债务人:阳煤集团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担保内容:

  公司为开元公司向中国银行阳泉市分行办理5亿元贷款事项提供担保。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类型:信用担保

  5.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担保金额:人民币5亿元

  7.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贷款置换原有公司委托贷款,可以有效降低开元公司融资费用,减轻企业债务压力。目前公司对其委贷利率为6%,中国银行阳泉市分行办理短期贷款利率2.93%,贷款利率相差3.07%,倒贷后可大幅降低开元公司财务费用和利息支出。且可减少公司对下属单位的借款,有利于外部资金的融入,增加公司整体授信规模,更有利应对资金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保证开元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不包括本次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449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44900万元,对控股股东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0.98%、20.98%、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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