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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资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1),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61元,共计募集资金63,223.09万元,扣除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6,617.2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605.88万元。上述募资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1-00054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4月29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支付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包含了后期置换的发行相关费用416.27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1,205.66万元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先投入资金的置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0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6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2月,因募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唐山中荷水务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12月,因募投项目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公司就金特科慧唐山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水处理药剂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金特科慧唐山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南堡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就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唐山鑫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且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相关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异常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千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暂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为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1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自董事会审议变更方案之日(2022年12月5日)起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方案之日(2022年12月22日),“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投入14.82万元。

  注2:详见上表“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之“一、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的情况说明。

  注3: 包括置换前期投入研发费用1,205.66万元。

  注4: 由于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扬尘治理环保督察原因,本项目未按计划进度完成建设。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过谨慎的研究讨论,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完工时间调整为2023年10月。

  注5:报告期内该项目未实现收益主要由于项目进水水质超标,目前公司已积极采取改进措施,项目阶段性收益波动不会对项目整体效益产生重大影响。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报告期内该项目未实现收益主要由于项目进水水质超标,目前公司已积极采取改进措施,项目阶段性收益波动不会对项目整体效益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7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12日以书面及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8月23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共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凤莲女士主持。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金科环境: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8)。

  3、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用途的变更,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9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点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0日(周三)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13日(星期三)至09月1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greentech.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9月20日(周三)上午10:00-11:00,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与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0日(周三)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张慧春先生、公司总经理刘正洪先生、独立董事张晶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陈安娜女士、公司财务总监谭婷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3年09月20日(星期三) 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为提高交流效率,更好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3年09月13日(星期三)至09月19日(星期二)16: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greentech.com.cn,或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进行提问。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16层1601内A1601

  联系电话:+86-10-64399965(分机号8003)

  传真号码:+86-10-64392202

  电子邮箱:ir@greentech.com.cn

  会议联系人:刘雯雯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0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8月23日,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环境”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区域扬尘污染治理原因,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讨论,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完工时间调整为2023年10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规模、用途及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61元,共计募集资金63,223.09万元,扣除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6,617.2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605.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1-00054号)。

  上述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3-028)。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积极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建设,截至2023年6月30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已达到81.45%,项目主体结构工程已完工。但由于区域扬尘污染治理原因,未在原定日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完工时间较原计划有所延长,公司经过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在项目投资内容、投资规模、用途及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规模、用途及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完工时间进行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规模、用途及实施主体的变更。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用途的变更,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用途的变更,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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