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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3-01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会议中心302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系统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现场出席会议监事3名,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监事2名,监事会主席王丹丹、监事凌先富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丹丹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公司代码:600644             公司简称:乐山电力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7.59万元,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98.9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同比减少7,261.37万元,同比减少84.44%。

  公司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99.90万元,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284.6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7,184.75万元,同比减少86.72%。

  2023年半年度经营业绩同比大幅下降。主要原因:一是受来水偏枯及并网电站机组检修影响,自发电量同比减少5,080万千瓦时,购网内小水电电量同比减少17,896万千瓦时,减少电力毛利约4,800万元,并网电站已于5月完成机组检修并网发电,随着来水情况好转,公司自发电站及并网电站发电量已逐步恢复正常水平。二是2022年2月起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减少电力毛利约1,000万元,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政策将持续影响公司电力业务盈利状况。三是上游燃气价格上涨翘尾因素,使得燃气购销差同比下降约2,000万元,公司正积极争取合理顺导上游气价上涨政策和空间。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3-01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会议中心302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1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8名,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董事3名,副董事长林晓华,董事刘士财、刘苒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双庆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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