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23-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舍得酒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舍得酒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0)。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8月2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舍得酒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二)2023年8月24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770,7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回购最高价格138.13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30.81元/股,回购均价133.5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9,948,242.3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约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8月1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舍得酒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截止2023年8月24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前后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公司本次回购前后的有限售条件股份2,458,420股全部为公司股权激励股份,其中1,158,620股于2023年8月25日解禁并上市流通。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770,775股,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本公告披露后36个月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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