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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规范公司运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涉及以上所述条款内容的,根据《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内容同步调整。

  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授权人士办理章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5日(星期二)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至9月4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qygd@supermask.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25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9月5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5日下午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唐英敏女士、总经理兼财务总裁吴克强先生、董事会秘书秦莘女士、独立董事高术峰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9月5日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至9月4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qygd@supermask.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电话:0755-86359868

  邮箱:qygd@supermask.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72号文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清溢光电”)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6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78元,共计募集资金58,650.40万元,坐扣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4,985.2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31.3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233.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6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注:差异195.49万元,其一系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07.31万元(含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掩膜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结余 86.31万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1 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注销;其二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中有88.18万元已投入到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8.5代及以下高精度掩膜版项目中,使得该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超过100%,因此截至期末项目累计投入金额未包含该该利息投入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1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于2019年12月10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除此外,本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0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8.5代及以下高精度掩膜版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1,996.35万元(其中本金11,983.72万元,利息收入12.63万元)投资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8.5代及以下高精度掩膜版建设项目。2020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该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107.31万元,主要系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掩膜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结余86.31万元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1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6月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以邮件、电话及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3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慧芬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违规使用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暨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佛山市南海区投资人民币35亿元建设佛山生产基地项目,包括“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高端半导体掩膜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投资项目一名称: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投资金额:本项目将分三期进行建设,合计拟投资人民币20亿元,其中一期拟投资8亿元;二期拟投资3亿元,三期拟投资9亿元。

  ● 项目建设情况:一期、二期项目拟购置土地50亩(具体面积以最终挂牌面积为准),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月起,在12个月内开工建设、36个月内投产。三期项目将根据宏观环境、市场趋势等情况综合确定及推进。

  ● 投资项目二名称:高端半导体掩膜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投资金额:本项目将分三期建设,合计拟投资人民币15亿元,其中一期拟投资6.05亿元,二期拟投资2.95亿元,三期拟投资6亿元。

  ● 项目建设情况:一期、二期项目拟购置土地30亩(具体面积以最终挂牌面积为准),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月起,在12个月内开工建设、36个月内投产。三期项目将根据宏观环境、市场趋势等情况综合确定及推进。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工作,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的变化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未来项目是否能达到预期效益具有不确定性。

  3、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4、本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整体产业发展的战略布局,提高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投资建设佛山生产基地项目,该项目包括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高端半导体掩膜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合计拟投资人民币35亿元。佛山生产基地项目将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的方式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将分三期进行建设,合计拟投资人民币20亿元,其中一期拟投资8亿元;二期拟投资3亿元,三期拟投资9亿元。

  高端半导体掩膜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将分三期建设,合计拟投资人民币15亿元,其中一期拟投资6.05亿元,二期拟投资2.95亿元,三期拟投资6亿元。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暨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唐英敏女士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对外投资事项下相关投资、合作协议、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落实相关合作协议项下全部投资事项。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项目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主体

  甲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机构性质:地方政府单位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8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勇

  关联关系说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乙方: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一名称: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实施主体: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佛山市南海区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项目投资规模及主要内容: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投资20亿元(项目建设分为三期,其中一期拟投资8亿元,二期拟投资3亿元,三期拟投资额9亿元),用于新建高精度掩膜版生产线。

  项目建设周期:其中一期、二期项目拟购置土地50亩(具体面积以最终挂牌面积为准),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月起,在12个月内开工建设、36个月内投产。三期项目将根据宏观环境、市场趋势等情况综合确定及推进。

  项目选址及用地: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2、项目二名称:高端半导体掩膜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广州清溢微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万元

  项目投资规模及主要内容:高端半导体掩膜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投资15亿元(项目建设分为三期,其中一期拟投资6.05亿元,二期拟投资2.95亿元,三期拟投资6亿元),用于新建高端半导体掩膜版生产线。

  项目建设周期:其中一期、二期项目拟购置土地30亩(具体面积以最终挂牌面积为准),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月起,在12个月内开工建设、36个月内投产。三期项目将根据宏观环境、市场趋势等情况综合确定及推进。

  项目选址及用地: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三)双方的权利

  1、甲方给予乙方相关优惠政策,并全力协助乙方和项目公司办理相关环节行政审批,包括但不限于商事登记、宗地出让、报批报建等手续及环保协助;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按照约定时间动工建设,按时建成投产,按照约定完成投资强度及相关经济指标要求。

  (四)生效条件

  本投资项目实施以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经相关会议(包括乙方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投资建设本项目,旨在充分利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的人才和资源、营商环境、产业政策支持等方面的综合优势。该项目的投资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提高产品国产化率。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者自筹等资金,并分期建设,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目尚处于计划实施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工作,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的变化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未来项目是否能达到预期效益具有不确定性。

  3、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4、本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公司代码:688138                                公司简称:清溢光电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风险因素,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风险因素的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12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2日

  至2023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9月8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当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述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出席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莘、刘元

  联系方式:0755-86359868

  邮政编码:518053

  电子邮箱:qygd@supermask.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五楼证券事务部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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