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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中山市誉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6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项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在前述期限内,上述现金管理事项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与现金管理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5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83.90元/股。截至2023年7月6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39,000,000.00元,减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84,492,919.22元(相关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54,507,080.78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7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00号)。公司已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中山市誉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6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项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

  (三) 现金管理的种类

  为控制风险,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中山市誉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 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与现金管理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五)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及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开展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的收益部分会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相关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

  3、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金额、期限、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已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中山市誉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6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项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在前述期限内,上述投资理财事项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与现金管理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誉辰智能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人同意誉辰智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建立更加广泛的银企合作关系,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申请新增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公司原存放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岸城支行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的用于“中山誉辰研发生产基地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的部分资金分别转入新增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由公司分别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27日印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行政许可[2023]995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经监事会审议,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中山市誉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6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项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在前述期限内,上述现金管理事项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与现金管理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并形成相关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4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建立更加广泛的银企合作关系,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申请新增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公司原存放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岸城支行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的用于“中山誉辰研发生产基地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的部分资金分别转入新增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由公司分别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新增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后续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事宜,并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其他事宜。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2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汉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建立更加广泛的银企合作关系,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拟申请新增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公司原存放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岸城支行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的用于“中山誉辰研发生产基地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的部分资金分别转入新增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由公司分别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27日印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行政许可[2023]995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经董事会审议,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中山市誉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6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项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在前述期限内,上述现金管理事项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与现金管理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并形成相关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公司代码:688638              公司简称:誉辰智能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之“五、风险因素”部分的内容,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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