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终端业务拓展项目、研发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该等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1号)同意注册,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7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4.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814.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4,244.21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26,569.79万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0000370110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安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开立账户情况如下: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终端业务拓展项目”、“研发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完成,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前述项目进行结项。
2、截至2023年8月17日,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释:截至2023年8月17日,终端业务拓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部分系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募投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结余募集资金共计89.4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
在上述结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终端业务拓展项目、研发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该等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89.4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基于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端业务拓展项目、研发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89.4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基于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端业务拓展项目、研发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将该等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出具的《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投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可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意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等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投资产品,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等高风险投资产品。
2、 公司财务中心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与进展情况,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间,公司将与相关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公司资金保值增值,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健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上午9: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9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表决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143号星力产业园H1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资料完备。
3、其他说明:
(1)上述4个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须在2023年9月12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邮件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2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143号星力产业园H1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舜阳先生、黄益女士
联系电话:020-39226386 电子邮箱:IR@wahlap.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143号星力产业园H1公司会议室
邮政编码:511400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11,投票简称:“华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委托人)已持有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股,兹全权委托 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 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本人(本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栏打“√ ”)
一、委托人情况
委托人姓名(或企业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二、受托人情况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三: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参会登记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会计政策变更。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本立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2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下午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本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相关资产进行信用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信用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8,824,486.41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3年5月30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12,840,000股变更为146,692,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应由人民币112,84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46,692,000元。同时,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内新增“知识产权服务”,并对《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相应修订。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同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依照自身实际治理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办理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印章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两项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公司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一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8.01修订《印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02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全文。
9、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终端业务拓展项目、研发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该等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截至2023年8月17日,合计89.4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银行结息余额并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为准,并按规定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意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上午9:30 在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143号星力产业园H1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的情况
1、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3年5月30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12,840,000股变更为146,692,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应由人民币112,84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46,692,000元。
2、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内新增“知识产权服务”(以最终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注:因新增条款导致《公司章程》条款编号重新编排,而对应条款内容无实质性变化的,不在上述修订对比情况中列示,其他未涉及修订处均按照原章程内容保持不变。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办理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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