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
股东Eagle Group Business Limite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公司股东Eagle Group Business Limited(“鹰发集团”)计划自前述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37.9362万股(含本数),即不超过截至2023年5月19日公司总股本的1.44421%。
近日,公司收到鹰发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鹰发集团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因公司存在股票期权自主行权事项,减持比例根据减持当日公司总股本234,314,890股计算。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2023年5月29日起进入可行权期,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以总股本233,993,066股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以2023年8月24日公司总股本234,535,010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鹰发集团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鹰发集团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鹰发集团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
3、鹰发集团在《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曾承诺:“自发行人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企业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鹰发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4、鹰发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鹰发集团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鹰发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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