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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放弃权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四川金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金雅”)60%股权,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持有四川金雅40%股权,四川金雅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雅化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四川金雅40%股权(对应出资额800万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其全资孙公司雅化集团三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三台”),转让价格以四川金雅2023年7月31日净资产为依据,公司拟放弃本次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雅化三台将持有四川金雅40%的股权,公司持有四川金雅的股权未发生变化。

  雅化三台为雅化集团的全资孙公司,雅化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四川金雅4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高欣先生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监事翟雄鹰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00210900541J

  法定代表人:高欣

  注册资本:115,256.252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南段99号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5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民用爆炸物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水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爆破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安全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工器材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有色金属铸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报关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3月31日,雅化集团前十大股东如下:

  

  截至2023年3月31日,雅化集团总资产1,519,752.8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46,687.00万元、营业收入303,769.3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89.34万元。(数据来源于雅化集团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关联关系:雅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14.91%股份,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同时,雅化集团持有四川金雅40%股权。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日,雅化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雅化集团三台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22205504114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27日

  法定代表人:谭勇

  住所:四川省三台县刘营镇安宁场镇

  注册资本:4,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工业炸药;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爆破工程设计、施工、咨询服务;土石工程爆破(涉及行政许可其他项目凭证经营);炸药现场混装服务;机器设备研发及销售;应用软件开发及销售;从事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对外贸易(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情况:雅化集团雅安实业有限公司持有雅化三台100%股权。

  关联关系:雅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14.91%股份,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同时,雅化集团持有雅化集团雅安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即雅化三台为雅化集团的全资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日,雅化三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金雅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0059752595X8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6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周小溪

  住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南段99号附5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精细化工产品及其他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乳化剂、复合油相、表面活性剂的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情况:公司持有60%股权,雅化集团持有4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末,四川金雅总资产2,561.06万元、净资产2205.64万元、营业收入4,535.01万元、营业利润-31.08万元、净利润-30.36万元;截止2023年6月,总资产2,573.35万元、净资产2,228.56万元、营业收入1,916.53万元、营业利润22.69万元、净利润22.93万元。上述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审计,2023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日,四川金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放弃权利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交易是雅化集团基于自身经营发展规划,优化资产和管理结构而进行的内部股权整合,将其持有四川金雅4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转让给雅化三台,根据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以四川金雅2023年7月31日净资产为依据。本次交易价格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系公司基于自身发展定位及战略经营规划的整体考虑而作出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事项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对四川金雅持有份额发生变化,四川金雅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改变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符合公司战略投资规划及长远利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雅化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500.20万元,未超过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综合考虑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认为公司本次放弃雅化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四川金雅40%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自身发展定位及战略经营规划的整体考虑而作出的,不会影响公司在四川金雅拥有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自身发展定位及战略经营规划的整体考虑而作出的,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金奥博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6、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5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270,19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9.12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584,196.6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655,501.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4,928,694.72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月6日对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2SZAA2000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及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所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注: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不包括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57,200万元及公司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300万元。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经2022年6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新增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圣世达”)控股子公司山东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民爆”)为“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同时新增泰山民爆位于日照市五莲县生产点作为实施地点,用于建设实施该募投项目中对工业数码电子雷管装配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改造。该募投项目投入总金额不发生变化,如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本次变更后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等方式解决资金缺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并经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变更调整,不再实施建设“导爆管雷管/电雷管生产线”和“高强度塑料导爆管生产线”,并将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数码电子雷管生产线扩产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同时将“电子雷管脚线生产线”项目建设实施的产品由对外销售改为主要用于满足公司内部数码电子雷管的生产需求。同时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将继续通过对山东圣世达增资和山东圣世达向泰山民爆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08,733.90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XYZH/2022SZAA20216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300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及2023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57,200万元,上述未到期余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除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人民币57,200万元及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300万元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59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证书号:第6244639号

  发明名称:叉车属具及叉车

  专利号:ZL201710680056.X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专利申请日:2017年8月10日

  专利权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3年8月18日

  授权公告号:CN107473137B

  专利权期限: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本发明属于工业车辆技术领域,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叉车属具及叉车,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大批货物运转时,货物需放置在托盘上并跟托盘一起流转导致运输成本高的技术问题;采用了叉车属具,通过铲板与地垫配合,将货物放置在地垫上并通过铲板进行流转,地垫只需一次布置后即可多次重复使用,省去了货物需放置在托盘上和回收托盘的步骤,节省了运输成本,提高了货物的流转效率。

  上述发明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巩固和保持技术领先地位,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5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00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之内。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即2022年6月28日)起,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4.0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3.94元/股。

  报告期内,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358,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68%,最高成交价为11.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9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027,37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回购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5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其中董事梁金刚先生、高欣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明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高欣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放弃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四川金雅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给其全资孙公司雅化集团三台化工有限公司的优先购买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5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龙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其中监事吴龙祥先生、翟雄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了信息披露,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3、审议通过《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翟雄鹰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放弃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四川金雅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给其全资孙公司雅化集团三台化工有限公司的优先购买权。该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监事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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