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简称“腾安基金”)签署的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23年8月25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腾安基金开展的基金赎回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由腾安基金销售的所有基金产品,包括已发行的以及将来发行的基金产品。如有某只或某些特定基金产品不适用费率优惠,则由本公司或腾安基金另行公告确定。
二、优惠活动内容
1、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赎回上述适用基金,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约定收取计入基金资产的部分,具体折扣费率以腾安基金官方公告为准。
2、上述优惠活动解释权归腾安基金所有,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腾安基金的相关宣传资料。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适用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三、重要提示
本公告涉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腾安基金,优惠活动期间,折扣调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腾安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宝盈基金对于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客户服务电话:95017
2、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by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低旗下部分基金费率
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3年8月28日起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或托管费率,并对相应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改。现就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8月28日起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或托管费率,并对相关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订。相关基金的名单及费率调整情况参见附件,相关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据此相应进行必要修订。
2、本次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除上述要素外,部分基金更新了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基金托管人法定代表人信息,其余要素不作变更。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by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http://www.by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附件:相关基金的名单及调整情况说明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