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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57                                公司简称:兰剑智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8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东云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真实披露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9)。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9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剑智能”)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47号)同意注册,兰剑智能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1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70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330.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31.7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599.1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7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371ZC00459号”《验资报告》。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状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和2023年5月30日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齐鲁银行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银行济南文化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槐荫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2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5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公司营销服务总部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进行变更,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全部资金投向用于建设“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验基地扩建项目”。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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