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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09          公司简称:正元地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09         证券简称:正元地信         公告编号:2023-025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5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34,9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6,432,700.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8,467,299.10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7月26日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7月27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4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专项账户内,并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6,433,569.44元,2023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53,057,454.51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50,045,608.5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差异系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共计654,923.88元,故实际募集资金结余较应结余募集资金多654,923.8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同保荐机构于2021年7月21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机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通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即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正元地球物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天元地理信息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于2022年5月23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燕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燕郊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报告期内,监管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因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静安庄支行没有签署协议的权限,上述《三方监管协议》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签署,实际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静安庄支行履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除此之外,本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在募集资金储存银行办理了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业务,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安全性强,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可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报告期内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5,004.56万元,为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及取得的利息收入等。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特此公告。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509         证券简称:正元地信         公告编号:2023-026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8月24日,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元地信”)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3,490.00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4,643.2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846.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7月27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4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9日、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资产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法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五、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时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正元地信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特此公告。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09         证券简称:正元地信         公告编号:2023-027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0年年度、2021年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第三季度、2022年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后,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资产总额增加575,237.32元,负债总额增加471,698.10元,所有者权益增加103,539.22元,营业收入增加575,237.32元,营业成本增加471,698.10元,净利润增加103,539.22元;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年初合同资产增加575,237.32元,年初应付账款增加471,698.1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增加103,539.22元,年初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增加65,266,297.57元,年初长期应收款减少501,627,635.57元,年初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436,361,338.00元,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增加70,652,225.07元,年末长期应收款减少524,418,764.49元,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453,766,539.42元,营业收入减少575,237.32元,营业成本减少471,698.10元,净利润减少103,539.22元;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增加70,652,225.07元,长期应收款减少533,885,490.24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463,233,265.17元;2022年二季度财务报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增加54,140,175.07元,长期应收款减少526,487,171.46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472,346,996.39元;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增加62,325,997.57元,长期应收款减少529,925,041.57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467,599,044.00元;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增加63,012,747.57元,长期应收款减少496,106,076.49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433,093,328.92元;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增加63,012,747.57元,长期应收款减少500,122,295.97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437,109,548.40元。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一、概述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正元地信”)经查发现过往财务会计报表中存在未按规定对PPP项目进行调整、个别项目成本费用核算不实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相关账务进行调整并对2020年年度、2021年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第三季度、2022年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和内容

  (一)公司原对已进入运营期满足金融资产模式的PPP项目合同在建造阶段形成的项目款项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和列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第一项第(三)款新旧衔接的相关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本解释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社会资本方应当将执行本解释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解释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对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施行日尚未完成的PPP项目相关会计处理进行差错更正,将原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已进入运营期满足金融资产模式的PPP项目合同在建造阶段形成的项目款项余额调整至“合同资产”科目核算。根据其预计是否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在资产负债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有权收取确定金额现金条件的部分,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中列报。

  (二)公司个别项目于2021年确认、在2020年12月发生的部分成本和收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公司对上述项目涉及的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差错更正,于2020年12月当期确认“劳务成本”,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和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并调整相应年度的留存收益。

  三、前期会计差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0年年度、2021年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第三季度、2022年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重述(以下简称“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追溯重述后,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对公司2020年年度、2021年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第三季度、2022年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后,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资产总额增加575,237.32元,负债总额增加471,698.10元,所有者权益增加103,539.22元,营业收入增加575,237.32元,营业成本增加471,698.10元,净利润增加103,539.22元;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年初合同资产增加575,237.32元,年初应付账款增加471,698.1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增加103,539.22元,年初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增加65,266,297.57元,年初长期应收款减少501,627,635.57元,年初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436,361,338.00元,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增加70,652,225.07元,年末长期应收款减少524,418,764.49元,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453,766,539.42元,营业收入减少575,237.32元,营业成本减少471,698.10元,净利润减少103,539.22元;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增加70,652,225.07元,长期应收款减少533,885,490.24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463,233,265.17元;2022年二季度财务报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增加54,140,175.07元,长期应收款减少526,487,171.46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472,346,996.39元;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增加62,325,997.57元,长期应收款减少529,925,041.57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467,599,044.00元;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增加63,012,747.57元,长期应收款减少496,106,076.49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433,093,328.92元;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增加63,012,747.57元,长期应收款减少500,122,295.97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437,109,548.40元。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2022年

  1.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调整情况:无

  2.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调整情况:无

  3.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调整情况:无

  4.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调整情况:无

  (四)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2) 合并利润表调整情况:无

  四、相关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同时要求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同时要求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09         证券简称:正元地信         公告编号:2023-028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概述

  为盘活公司应收账款,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加速资金周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金额额度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

  本次开展保理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保理业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标的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标的为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三、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合作机构: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商业银行或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的保理机构(以下简称“保理机构”)。

  保理方式:保理机构受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服务。

  保理金额:2023年度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保理期限:保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以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保理费率:根据单笔保理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由双方协商确定。

  主要责任及说明:

  (1)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2)保理合同以保理机构固定格式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四、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应收账款,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加速资金周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五、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机构、确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二)公司资产财务部组织实施、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报告。

  (三)公司审计法务部负责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能盘活公司应收账款,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加速资金周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应收账款,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加速资金周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周转,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态,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特此公告。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09          证券简称:正元地信         公告编号:2023-029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

  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叶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负责的相关工作已顺利交接。

  叶炜先生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于江宾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于江宾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获聘后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承诺将于近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于江宾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机场东路2号

  联系电话:010-50863173

  电子邮箱:yjb@geniuses.com.cn

  特此公告。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

  于江宾先生简历

  于江宾,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伦敦城市大学卡斯商学院国际会计与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4年5月入职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投资专员;2016年5月入职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投融资专员;2017年7月入职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任职投资经理;2019年7月入职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投资高级经理;2020年11月入职青岛全球财富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任职投资经理,2021年5月-2023年4月兼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SH.600671)监事;2023年4月入职正元地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智慧城市建设事业部高级咨询师、公司证券事务部高级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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