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3-3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3-31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通讯表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10人,实际参加表决10人,分别为聂黎明、吕斌、陈海照、WONG CAR WHA(袁嘉骅)、赵肖、章松新、陈英革、许遵武、林洪、KAREN LAI(黎明儿)。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78亿元(币种均为人民币),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9亿元。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为182.3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5.70亿元。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3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公司每半年对其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议同意前述评估报告。
财务公司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因此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董事会在审议前述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时,关联董事聂黎明、吕斌、陈海照、WONG CAR WHA(袁嘉骅)、赵肖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陈楠林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增补刘晔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本次增补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若刘晔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刘晔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刘晔,男,中国国籍,1972年11月出生,南京大学法律专业。现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总法律顾问。曾任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副总法律顾问兼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深圳招商伊敦酒店及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3)。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3-33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情况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陈楠林先生的辞职报告,陈楠林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陈楠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楠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楠林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和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陈楠林先生自担任公司董事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陈楠林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公司增补董事的情况
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增补刘晔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本次增补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待定。
若刘晔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增补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刘晔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刘晔,男,中国国籍,1972年11月出生,南京大学法律专业。现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总法律顾问。曾任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副总法律顾问兼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深圳招商伊敦酒店及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晔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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