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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本次修订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工商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二、备查文件

  1、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2023年8月)。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2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下午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6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5号国泰大厦2号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1.00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8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瑞泰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瑞泰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瑞泰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瑞泰新材: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瑞泰新材: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2.00 、3.00及4.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3年9月8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办公室合规法务科)。

  2. 登记时间:2023年9月8日9:00-11:00、14:00-17:00。

  3. 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5号国泰大厦30楼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烨、王晓斌

  联系电话:0512-56375311

  传真:0512-55911196

  与会人员费用自理。

  4. 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1238。

  2. 投票简称:“瑞泰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7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8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子燕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其中马晓天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一致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单个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对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查验了国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件,并审阅了国泰财务公司2023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对国泰财务公司的资质、业务与财务等方面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风险持续评估意见如下:

  (一)国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国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国泰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国泰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内控健全,资本充足率较高,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对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独董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

  关联董事张子燕先生、张斌先生及张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制度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 年9月11日下午14:30在国泰大厦2号楼4楼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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