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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3-01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也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霄云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在全面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编制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3-017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爱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编制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3-019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9号)核准,公司2022年5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70万股,发行价为9.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8,82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0,799,6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5月16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2]7663-9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16,644,973.12元,与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0,799,600.00元减本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63,166,873.83元及购买理财产品30,000,000.00元计算的差额507,632,726.17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9,012,246.95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行200753526415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1502208229300092653账户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支行36050154015809688888账户三个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5月1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账号1502208229300092653,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余额为50,000,000.00元,存款到期日2023年7月11日,年利率2.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支行,账号36050154015809688888,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余额为100,000,000.00元,存款到期日2024年6月29日,年利率1.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行,账号200753526415,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余额为200,000,000.00元,存款到期日2024年6月30日,年利率2.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件1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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