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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2年3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9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995,494,337.08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税)21,704,444.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973,789,892.2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305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载明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

  货币单位: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采用严格的专项资金使用审批流程按计划依步骤使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5,494,337.0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1,704,444.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3,789,892.27元。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情况

  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非公开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视源睿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视源睿创”)作为交互智能显控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并分别使用募集资金123,378.98万元、74,000.00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视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视源创新”)和广州视源睿创增资,由广州视源创新和广州视源睿创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该等募集资金。

  公司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新增劳务外包模式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新增外包合作模式。该事项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内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重大风险且不构成关联交易。

  3、变更后,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

  

  除上述说明外,募投项目总投入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发生变更。

  4、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463.6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制定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和监督制度,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2年7月22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1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视源创新、广州视源睿创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的签署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及其他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前述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地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非公开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视源睿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视源睿创”)作为交互智能显控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并分别使用募集资金123,378.98万元、74,000.00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视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视源创新”)和广州视源睿创增资,由广州视源创新和广州视源睿创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该等募集资金。

  【详见2022 年7月2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非公开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公司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新增劳务外包模式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新增外包合作模式。该事项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内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重大风险且不构成关联交易。

  【详见2022 年9月3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新增劳务外包模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482.33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362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用于承诺投资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8月23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交互智能显控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目前尚在建设期,暂不适用效益考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编制单位: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2年3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9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995,494,337.08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税)21,704,444.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973,789,892.2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30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及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载明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

  单位:万元

  

  公司正在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三) 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范围

  购买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五)实施主体

  广州视源睿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的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项目实施需增设募集资金专户作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七)收益分配方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募集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收益凭证或其他保本型产品计划,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审议情况

  1、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7日,公司通过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已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将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1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6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2021年6月4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05名激励对象授予808.2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5.68元/股。公司已完成《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22年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2022年1月14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4名激励对象授予88.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7.70元/股。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3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2022年1月14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4名激励对象授予88.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7.70元/股。公司已完成《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8、2022年5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8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2023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701,239,0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股利1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736,300,997.25元。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按前述分配比例不变,相应确定分配总额。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6月7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第二条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行权价格=94.78-1.05=93.73元/股;预留授予行权价格=56.80-1.05=55.75元/股。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由94.78元/股调整为93.73元/股,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由56.80元/股调整为55.75元/股。

  三、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均同意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作出的调整,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对《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的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七、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行权价格调整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63.10万份进行注销,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7日,公司通过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已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将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1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6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2021年6月4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05名激励对象授予808.2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5.68元/股。公司已完成《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22年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2022年1月14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4名激励对象授予88.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7.70元/股。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3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2022年1月14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4名激励对象授予88.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7.70元/股。公司已完成《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8、2022年5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8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激励计划》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一)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181名注1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公司对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34.50万份进行注销;

  注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归属激励对象存在人员重合,合计数均未重复计算。

  (二)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共有34名激励对象基于公司管理安排,自愿放弃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5.25万份,公司对该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3年6月2日届满,公司对行权期内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59.70万份进行注销;

  (四)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213号)、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238号),公司在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099,026.51万元,较2020年增长率为22.54%。因此,公司2022年度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公司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233.65万份进行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663.10万份,涉及1,115名激励对象。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94.775万份,预留授予有效的股票期权为38.875万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对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竭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注销事项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六、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行权价格调整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属于公司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变更会计估计的情形,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的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公司实行对各子公司资金统一调度,为客观、公正的反映个别报表的财务状况,简化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核算流程,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由原账龄组合变更为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款项组合,并由原账龄法分析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变更为单独对其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信用损失外,不计提坏账准备。

  (二)变更日期: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前,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后,将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按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款项组合,单独对其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信用损失外,不计提坏账准备。

  (五)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金额无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洋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洋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3年8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7)】

  (二)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出具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内容详见2023年8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内容详见2023年8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董事杨铭,同时激励对象涉及董事王洋的亲属,因此关联董事王洋、杨铭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3年5月18日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已于2023年6月7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由94.78元/股调整为93.73元/股,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由56.80元/股调整为55.75元/股。

  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的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内容详见2023年8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董事杨铭,同时激励对象涉及董事王洋的亲属,因此关联董事王洋、杨铭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63.10万份进行注销。

  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注销事项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内容详见2023年8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内容详见2023年8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11:0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丽香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3年8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7)】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出具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内容详见2023年8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内容详见2023年8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的调整。

  【内容详见2023年8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内容详见2023年8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内容详见2023年8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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