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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提示公司实施回购一般性授权的公告

  股票简称:中远海控        股票代码:601919       公告编号:2023-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关于提示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回购一般性授权的函》。现将来函主要内容及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上述来函称,中远海运集团基于对中远海控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2021年、2022年分别实施了两期增持中远海控股份的计划,均按时完成(详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2022-016,2022-030,2023-024)。2023年5月25日,中远海控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暨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批准了《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A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以公司自筹资金回购不超过本决议案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暨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A股总数10%的A股股份,并具体办理A股回购相关事宜;批准《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以公司自筹资金回购不超过本决议案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暨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H股总数10%的H股股份,并具体办理H股回购相关事宜。请中远海控抓紧实施本次回购一般性授权。

  中远海控将认真研究控股股东中远海运集团的来函,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尽快制定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并履行有关审议决策程序后组织实施。

  请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者注意,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以下简称“《收购守则》”),如果中远海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士于公司控制或有权控制的投票权(包括公司A股及H股)在任何12个月期间内因其增持公司股份及/或实施上述一般性授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等原因增加2个百分点以上,将引发中远海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士于《收购守则》项下作出强制要约的责任;公司董事会确认,无意在触发中远海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士于《收购守则》项下作出强制要约义务的情况下,行使回购A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及回购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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