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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3-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有关规定,现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雅化”)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2018年12月26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903万元(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0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22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报告编号:XYZH/2019CDA20199)。

  2、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2020年11月3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7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07,066,381.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7.8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872,650.18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127,347.6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0CDAA80020)。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19年4月22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285,628,255.86元,利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合计930,000.00元。

  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85,628,255.8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意以募集资金 930,000.00元置换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

  2019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不超过2.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

  2020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不超过7,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雅化可转债募集资金净支出790,936,062.38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继续使用不超过1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雅化非公开发行资金净支出800,599,552.27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23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本报告期的使用情况如下: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办法》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2019年4月23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签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投项目所属子公司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锂业”)分别与本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以下简称“工行雅安分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签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2021年1月21日,公司与工行雅安分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雅安锂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以下简称“中行雅安分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按协议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2023年6月30日,实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0.00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活期存款账户:(单位: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支行(账号8111001012600542736)已于2022年3月21日完成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熊猫大道支行(账号2319001429100036752)已于2023年2月23日完成销户。

  2、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2023年6月30日,实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599,267,626.34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活期存款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街支行(账号2319614129100054956)已于2021年8月16日完成销户。

  (2)理财产品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95,061,427.56元,其中:投入雅安锂业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项目572,858,730.92 元(含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285,628,255.86 元),公司补流项目使用 222,202,696.64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且已完成银行账户销户。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952,973,810.05元,其中:投入“新增年产 5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 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520,308,153.73 元,公司补流项目使用432,665,656.32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99,267,626.34元(含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新增年产2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投项目为“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雅安锂业第三期锂盐生产线部分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在完成一条3万吨生产线建设后,将剩余未建部分调整为再新建一条年产3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并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资金用于该条生产线建设,该条生产线建设与雅安锂业三期建设同步规划与实施。

  调整后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1。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

  2、公司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两次融资的资金情况已在本报告分别说明。

  附件1:2023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件1:

  2023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3-59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定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定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①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下午14:30开始;

  ②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6日(星期三)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9月6日,于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分别于2023年8月2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各议案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邮件或信函须在2023年9月8日下午17:00前送达至公司,邮件发出后需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邮件或信函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7日至9月8日、9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6、联系方法:

  (1)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张龙艳

  (3)联系电话:028-85325316

  (4)邮箱地址:zly@scyahua.com

  (5)邮政编码:610041

  7、特别注意事项:请出席会议的股东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7

  2、投票简称:“雅化投票”。

  3、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 /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出席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会议室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        (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委托期限为:从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委托权限为:代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说明:在议案的“表决意见”栏中,“同意”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备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标明投票数量,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2、自然人股东需签名,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

  3、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3-56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与澳洲ALLKEM(原银河锂业)签署锂精矿承购协议事项

  2017年12月,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与银河锂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采购锂精矿的《承购协议》,合同期限为5年(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合同约定,香港公司本次向银河锂业采购的产品为锂辉石精矿,在每个合同年度期间采购的最低数量为:2018年和2019年每年的最低采购量为10万吨,2020年至2022年每个年度的最低采购量为12万吨。【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7月,公司与银河锂业续签了关于采购锂精矿的《承购协议》,合同期限从五年(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延长三年至2025年12月31日。银河锂业向雅化国际供应的产品为锂辉石精矿,2020年度供应量不低于4.5万吨;2021年~2025年每个合同年度供应量不低于12万吨,超出12万吨时,在同等条件下雅化国际有优先购买权。【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澳洲ALLKEM的承购协议正常履约中。

  (二)与澳洲CORE公司签署锂精矿承购协议事项

  2022年2月16日,全资子公司雅化国际与澳大利亚Core公司全资子公司锂业发展签署了《承购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对原协议锂精矿的参考价格、最高价格进行了调整,并对以离岸价交付产品的相关条款进行了重新约定。【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3月22日,公司与Core公司达成协议,Core公司将在原协议四年向公司出售30万吨锂精矿的基础上,额外增加1.85万吨锂精矿供应量。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Core公司达成的协议按双方约定履行中。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启动雅安锂业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建设项目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用于雅安锂业二期2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8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002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会同各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并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和披露。【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2020年9月18日,公司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和披露。【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10月19日,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50次工作会议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11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2020年10月28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2777号《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700万股新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12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7名特定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12月31日出具了“XYZH/2020CDAA80019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0日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获配的投资者缴付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人民币1,499,999,997.81元。根据询价结果,公司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107,066,381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月29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雅安锂业第三期锂盐生产线部分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在完成一条3万吨生产线建设后,将剩余未建部分调整为再新建一条年产3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并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资金用于该条生产线建设,该条生产线建设与雅安锂业三期建设同步规划与实施。【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将按变更后的用途实施。

  (四)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0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任职公司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2年3月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侯水平先生于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9日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5月16日,公司完成向14名激励对象、合计12,042,100股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5月15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3年5月15日届满,本次解除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5月16日。公司14名激励对象全部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21,0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2%。【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各激励对象的第二个限售期内的限制性股票尚在限售期内。

  (五)认购ABY公司IPO前股权并签署锂精矿承购协议

  2022年2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澳大利亚ABY公司IPO前股权的议案》,为前瞻布局公司锂产业产能扩张对锂资源的需求,同意雅化国际自筹资金,以每股0.75澳元合计277.5万澳元的总对价认购澳大利亚ABY公司370万股股份,占ABY公司IPO前总股本的3.4%。

  ABY公司开发埃塞俄比亚南部奥罗米亚州的肯蒂查项目,向雅化国际销售和交付锂精矿产品。协议有效期从ABY公司通知产品准备装运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ABY公司每12个月度合同年提供不低于12万吨锂精矿。【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ABY公司IPO前股权认购工作,将从2023年下半年开始为公司供应锂精矿产品。

  (六)收购普得科技股权并控股其子公司

  2022年7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普得科技70.59%股权并涉及津巴布韦锂矿矿权投资的议案》,同意兴晟锂业以自有资金不超过 9,290.47万美元收购普得科技70.59%股权,而间接持有普得科技控股子公司KMC公司60%的股权,KMC拥有位于津巴布韦西部北马塔贝莱兰省境内的Kamativi矿区锂锡钽铌铍等伟晶岩多金属矿的100%矿权。【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8月3日,普得科技已完成工商变更,并取得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KMC公司正按计划推进资源勘探和矿建工作。卡玛蒂维锂矿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通过露天开采形式,在原厂址对选矿厂进行改造,预计今年9月完成建设投产,年内可产出部分锂精矿;二期矿建工作将于2024年3月完成,届时矿山每年开采和处理锂矿石约230万吨、产出锂精矿35万吨以上。

  (七)收购中非实业全资子公司70%股权

  2022年11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中非实业全资子公司70%股权并涉及锂矿矿权投资的议案》,同意雅化国际收购中非实业两个全资子公司70%的股权,并间接拥有纳米比亚达马拉兰矿区四个锂矿矿权70%的控制权。【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纳米比亚项目正按计划开展勘探工作。

  (八)民爆及运输业务板块重组整合

  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集团民爆及运输业务板块进行重组整合的议案》,同意按照划转基准日的账面净值将民爆业务涉及的九家子公司股权一并无偿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雅安公司名下,在民爆业务股权整合过程中,拟同步实施运输业务股权整合工作,将集团内其他公司持有的运输业务类公司股权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至运输公司。【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6月14日,公司完成了九家子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正式成立“雅化民爆集团”,全面负责整合后民爆业务的运营和管控。

  (九)收购通达公司51%股权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四川通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雅安公司以自有资金16,320万元收购通达公司51%的股权。【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7月7日,公司完成了通达公司股权收购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欣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3-54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书面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戎女士主持,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1、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对外发布。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审议《子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子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办法》。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雅化集团子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办法》。

  4、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的议案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3-55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制度》等规定,对所有募集资金均实行专户存储,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存储等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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