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3-4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3-41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其中,董事邓颖忠先生、邓冠彪先生、邓冠杰先生、Yu Ep. Rachel Jing女士、独立董事何国铨先生、刘叠先生、葛光锐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鹏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3-42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其中,监事梁永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海元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文件规定, 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 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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