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9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5号),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0.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133.2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4,345.5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2,787.61万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52,787.6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分别将上述款项中19,000.00万元汇入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开设的13152000000523219的账户;6,500.00万元汇入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开设的1010290000000445的账户;12,000.00万元汇入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开设的80800188000252792账户;15,287.61万元汇入公司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1022400000007835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01月1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ZH1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包括不含增值税承销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014.09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19.11万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期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负数是报告期项目设备退款导致。募投项目“新建年产30万平方米PTFE高频覆铜板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补充营运资金”皆已实施完毕。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团队建设等情况有序推进“新建年产1,000吨高频塑料及其制品项目”建设。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和实施方式不变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拟对“新建年产1,000吨高频塑料及其制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建年产1,000吨高频塑料及其制品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5月18日调整至2025年5月18日(公告编号:2023-024)。
注2: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专户活期存款为186.13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12,5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23日经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208.28万元(公告编号:2021-008)。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鉴于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9,343,920.03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公告编号:2022-030)。本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截止本报告出具日,除“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315,795.40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外,“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28,124.63元尚未转回补流(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鉴于公司“新建年产30万平方米PTFE高频覆铜板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080,266.8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公告编号:2023-025)。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建年产30万平方米PTFE高频覆铜板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1,080,266.81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截止本报告出具日,节余募集资金1,080,266.81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注销。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9,119.11万元。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9月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73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细内容详见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2021-051)。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在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内,计划逐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和实施方式不变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拟对“新建年产1,000吨高频塑料及其制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建年产1,000吨高频塑料及其制品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5月18日调整至2025年5月18日。(公告编号:2023-02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俞卫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泽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泽红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原住所征收拆迁及变更新住所事项
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拆迁公司坐落在飞龙西路28号的房屋及地上附属物,双方协商确定此次拆迁补偿总额为138,709,209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厂房拟征收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2022年11月15日,公司与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暨公司厂房征收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因拆迁地块“常州市飞龙西路28号”为公司营业执照所列住所,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已搬迁至位于常州市钟楼区正强路28号的厂区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营业执照住所由“常州市飞龙西路28号”变更为“常州市钟楼区正强路28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公司变更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2、与专业机构共同设立投资基金事项
2023年2月21日,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与专业机构共同设立投资基金(南通全德学镂科芯二期创投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主要投资范围为中国境内的泛半导体产业各阶段股权投资项目/企业,主要聚焦于泛半导体领域内的装备、材料、芯片器件等国产替代的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3、对外投资事项
公司在蚌埠五河县投资建设“精密电子、汽车、新能源专用材料”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8亿元,公司拟以自有及自筹等资金对外投资,公司已与五河县人民政府正式签署了《精密电子、汽车、新能源专用材料项目投资合同》,并于当地设立全资子公司嘉柏技术(安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作为项目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及《关于公司签署对外投资合同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4、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
2023年3月31日,公司与天津广通优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成立江苏嘉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70%,属控股子公司。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独立董事李兴尧先生、邵家旭先生、井然哲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俞卫忠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切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超募资金2,7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下午14:30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冯金成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超募资金2,7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7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7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9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5号),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0.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133.2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4,345.5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2,787.61万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52,787.6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分别将上述款项中19,000.00万元汇入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开设的13152000000523219的账户;6,500.00万元汇入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开设的1010290000000445的账户;12,000.00万元汇入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开设的80800188000252792账户;15,287.61万元汇入公司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1022400000007835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01月1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ZH1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包括不含增值税承销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014.09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19.11万元。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19.11万元。具体存放如下: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1年9月7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7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及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存放超募资金的专户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7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尚余超募资金(含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账面余额为298,891.32元。
三、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9,119.1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73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4%。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 相关承诺与说明
公司承诺: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 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超募资金2,7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超募资金2,7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7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7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7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7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于2023年9月12日下午14:30召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6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常州市钟楼区正强路28号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邮寄和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3年9月11日17:00前发送或送达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9-83253330
传真:010-83253350
联系人:李静
Email:lijingzyst@163.com
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正强路28号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936
2. 投票简称:中英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对本人(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 授权委托书需为原件。
附件3: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登记,或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收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均有效。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英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9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5号),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0.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133.2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4,345.5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2,787.61万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52,787.6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分别将上述款项中19,000.00万元汇入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开设的13152000000523219的账户;6,500.00万元汇入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开设的1010290000000445的账户;12,000.00万元汇入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开设的80800188000252792账户;15,287.61万元汇入公司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1022400000007835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01月1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ZH1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包括不含增值税承销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014.09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19.11万元。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19.11万元。具体存放如下: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1年9月7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7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及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存放超募资金的专户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7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尚余超募资金(含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账面余额为298,891.32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9,119.1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73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4%。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承诺与说明
公司承诺: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超募资金2,7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超募资金2,7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7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7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检查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出具的承诺等文件,对本次中英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7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7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名:
晏 璎陈 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3年1-6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存在的非经营性往来均属于公司与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李兴尧、邵家旭、井然哲
2023年8月25日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7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独立董事:李兴尧、邵家旭、井然哲
2023年8月25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