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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3-044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82,804,791.0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43,166,671.12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5,303,877.3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00元(含税)。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93,800,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84,42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6.1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2年12月31日至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期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经营业绩及现金流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公开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使用需求、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长远利益,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3-045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说明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为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自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14日。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审核通过,证监会于2023年4月17日出具《关于同意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98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的有效期为自同意注册之日(2023年4月17日)起12个月内。

  为确保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2024年4月16日。除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其他事项内容保持不变。上述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有利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工作顺利推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3-040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黄本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现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高翔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高翔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解除限售/归属条件、解除限售/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独立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高翔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公司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3-043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82元,共计募集资金72,42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025.04万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67,401.9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20.92万元(不含增值税),加上本次发行承销和保荐费对应增值税284.4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5,565.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1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2021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经采用自有资金支付暂未置换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的金额182.4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已因项目结束而在2022年9月28日注销。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南华纳大药厂天然药物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星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和6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26日,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62.3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6.40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2.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该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余额合计2.5亿元,明细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000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续建”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为114.26万元,2022年10月10日,公司将“年产1000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续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272.16万元(包含应付未支付的项目质保金等157.90万元)全部转入其基本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000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续建”、“化药制剂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及“中药制剂及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080.45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后,根据合同约定募投项目尚待支付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将继续存放于上述项目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完成支付。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30亿袋颗粒剂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进行变更调整,公司计划在原募投项目基础上,扩大产品线建设及技改范围,增加无菌制剂生产线(吸入溶液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和片剂生产线的建设,并将该项目名称变更为“化药制剂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变更后公司将对该项目追加投资金额6,500万元,新增投资金额将来自于“中药制剂及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调减部分。变更后的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16,499.04万元调整至22,999.04万元。具体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与节余募集资金的差异系本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尚未实际支付

  注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与应结余募集资金差异系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和已有自有资金投入尚未置换所致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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