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后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提请《公司章程》修订核准申请。2023年8月23日,本公司收到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关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深金复〔2023〕57号)。该文件同意本公司根据《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中关于临时董事会的召开、股权变动等2项内容进行修订。后续,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手续。
特此公告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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