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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A股证券代码:688385            证券简称:复旦微电        公告编号:2023-048

  港股证券代码:01385             证券简称:上海复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资金募集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本公司已于2021年7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12,000.00万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0.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3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747,6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680,282,781.80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1〕6-70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747,600,000.00元扣减不含税承销费人民币50,796,226.42元后的资金总额计人民币696,803,773.58元已于2021年7月29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3651018800135028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西支行(0219002417107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柏树支行(8110201013101347264)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54,899,793.15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44,437,705.53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为人民币10,462,087.62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为人民币20,899,793.15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34,000,000.00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活期存款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如下:

  在前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2019年3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合计人民币374,561,298.30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事项出具了《关于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0469429_B02号)。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374,561,298.30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合计人民币5,730,425.73元,总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291,724.03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该事项,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除此之外,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三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三年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可编程片上系统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的主要产品项目于2021年第三季度完成设计定型,该项目所涉及产品于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1-6月实现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68,822,510.50元、289,953,002.59元和213,932,763.07元,共计人民币672,708,276.16元。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 用闲置前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经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 对暂时闲置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2021年8月27日至2022年8月26日。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无异议,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2022年8月27日至2023年8月26日。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无异议,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到期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如下: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前次募集资金人民币635,845,076.27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人民币10,462,087.62元,前次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人民币54,899,793.15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8.07%。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系相关投资项目仍在进行中,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九、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A股证券代码:688385                      证券简称:复旦微电                 公告编号:2023-049

  港股证券代码:01385                        证券简称:上海复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8月28日,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旦微电”、“公司”)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2023年8月29日至2024年8月28日。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7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028.2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3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6-7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8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复旦微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3年8月29日至2024年8月28日。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但不排除该现金管理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独立非执行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A股证券代码:688385                    证券简称:复旦微电                 公告编号:2023-051

  港股证券代码:01385                     证券简称:上海复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7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项目资金借款等品种。

  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期限、业务品种等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及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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