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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倍特期货有限公司 控股权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3-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公司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拟将合计持有的倍特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期货”)55%股权转让给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告详见2021年9月14日、2021年9月30日、2023年6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1-74)、《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倍特期货有限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75))、《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83))、《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3-48)《关于变更转让控股子公司倍特期货有限公司控股权受让主体的公告》(2023-49))。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倍特期货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实际控制人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97号),核准倍特期货有限公司股权变更、核准倍特期货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办理倍特期货控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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