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3-06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的规范要求,《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2021年07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2021年8月2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143人。鉴于在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由143人调整为119人。
2023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截至2023年7月22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在该行权期届满后,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合计28.0932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将由公司注销,注销后,第一个行权期届满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98.0196万份;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总数由119人调整至102人,17名离职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65.9825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在102名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对应的个人考核行权比例为0%,公司需对其第二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1.6572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综上,本次合计注销95.7329万份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330.3799万份。
除上述调整之外,列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102名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除3名激励对象因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对应的个人考核行权比例为0%外,公司确定的本次可行权的99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81.3520万份。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3-052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3-053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大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2)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85.9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26,494.69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45,185.65万元。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5)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6月13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实施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共计行权46,760份股票期权,公司股本总额由147,757,438股增加至147,804,198股。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3年6月14日实施完毕。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47,804,1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1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分红共送股14,780,419股,公司总股本由147,804,198增至162,584,617股。
自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8月20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实施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共计行权216,266份股票期权,公司股本总额由162,584,617股增加至162,800,883股。
综上,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8月20日,公司注册资本由147,757,438元增加至162,800,883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2023年8月)》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截至2023年7月22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在该行权期届满后,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合计28.0932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将由公司注销,注销后,第一个行权期届满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98.0196万份;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总数由119人调整至102人,17名离职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65.9825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在102名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对应的个人考核行权比例为0%,公司需对其第二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1.6572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综上,本次合计注销95.7329万份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330.3799万份。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02名激励对象可在第二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日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其中3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对应的个人考核行权比例为0%,剩余99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1.3520万份,行权价格为16.29元/份。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16:00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9)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 电公告编号:2023-054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威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2)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的规定,未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理由合理、恰当。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5)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要求,且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
除因离职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而不符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的人员外,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与公司于2021年7月24日发布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3-056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6月13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实施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共计行权46,760份股票期权,公司股本总额由147,757,438股增加至147,804,198股。
2、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3年6月14日实施完毕。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47,804,1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1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分红共送股14,780,419股,公司总股本由147,804,198股增至162,584,617股。
3、自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8月20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实施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共计行权216,266份股票期权,公司股本总额由162,584,617股增加至162,800,883股。
综上,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8月20日,公司注册资本由147,757,438元增加至162,800,883元。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前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一条进行修订,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注:上表加粗、划线部分为本次主要修订内容。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23年8月)》。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并同意进一步授权相关人员办理与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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