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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01                                公司简称:志邦家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3-057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七号——家具制造》的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二)主营业务分渠道情况

  

  二、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3-061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合肥市庐阳区工业园连水路19号行政楼1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9日

  至2023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王文兵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投票权。根据《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若委托人同时明确对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由征集人按委托人的意见代为表决;委托人未委托征集人对其他提案代为表决的,由委托人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委托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表决权的提案的投票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夏大庆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安徽合肥市庐阳区工业园连水路19号行政楼证券部

  电话:0551-67186564

  传真:0551-65203999

  邮箱:zbom@zbom.com

  联系人:臧晶晶

  (三)登记时间

  2023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 14:00-16:00;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2、会务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3、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3-062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3-063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20日(星期三) 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9月13日(星期三) 至09月1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bom@zbo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9月20日 下午 15:00-16: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20日 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9月20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9月13日(星期三) 至09月1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bom@zbo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董秘办

  电话:0551-67186564

  邮箱:zbom@zbo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3-064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8月28日,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2023年4月26日召开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于2023年7月4日进行2022年年度权益派发事宜,除现金分红外,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本次分红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11,819,895股变为436,547,813股,注册资本由311,819,895元变为436,547,813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应的条款

  鉴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化,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未涉及处均按照原章程规定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宜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3-065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孙志勇持有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91,063,24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86%。本次9,058,000股票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股票4,77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数的5.24%,占公司总股本的1.09%。

  孙志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179,474,928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11%。本次孙志勇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14,300,000股股票,占孙志勇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数的7.97%,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8%。

  一、上市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收到孙志勇通知,孙志勇将其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志勇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2023年6月29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表中各股东“持股数量”已按照转增股本后转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志勇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不存在用于后续质押的情况。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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