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3-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3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1102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3日
至2023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8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8日,具体为每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二) 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宜飞、何干良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2101室
邮政编码:310011
联系电话:0571-87821312
传真:0571-87823288
(三) 登记办法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 亲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 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3.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3-048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截至2023年8月18日总股本4,643,738,7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32,186,938.10元。上述拟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占2023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2.40%。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在杭州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3-05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3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6,664,263.6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8,875,365.58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872,888,334.02元。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进一步回馈投资者,兼顾投资者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与股东积极分享经营发展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定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截至2023年8月18日总股本4,643,738,7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32,186,938.10元。上述拟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占2023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2.40%。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进一步回馈投资者,兼顾投资者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与股东积极分享经营发展成果,公司综合考虑制定的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未来发展、股东利益、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待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3-04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监督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