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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3-08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999弄3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玉臣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86)。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反映了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90)及《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3-086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1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2号》”)的规定,将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6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6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4.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881.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061.9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0,819.43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3日全部到位,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00Z0026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2022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WANG YUAN(王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42号)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安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戌信息”)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416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61.52元,扣除发行费用9,483,018.8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0,516,942.65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30日到账,已经容诚会计师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00Z0087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半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03,397,288.36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0,546.48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监管指引1号》《监管指引2号》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5月2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芳甸路支行(以下简称“中行芳甸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以下简称“招行陆家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方商城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南方商城支行”)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中行芳甸路支行、招行陆家嘴支行、中信银行南方商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中行芳甸路支行:457281591887、招行陆家嘴支行:121941334410402、中信银行南方商城支行:8110201012801329910)。

  2021年6月4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自贸试验区分行”)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光大银行自贸试验区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6250188000136008)。

  2021年7月19日,公司与安徽皓元药业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马鞍山市分行”)和民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建行马鞍山市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4050165500809887666)。

  2021年11月10日,公司与烟台皓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行烟台开发区支行”)和民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行烟台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23445272017)。

  2021年11月12日,公司与合肥欧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合肥分行”)和民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光大银行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4840180805688000)。

  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2022年12月27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信银行南方商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110201013501570516)。

  2023年3月22日,公司与药源生物科技(启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源启东”)、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启东支行”)和民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启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2050164763600003307)。

  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药源启东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合计17,988,731.39元。

  截至2023年6月10日,公司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17,988,731.3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8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前次授权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半年度,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2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药源生物科技(启东)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药源生物科技(启东)有限公司创新药物制剂开发及GMP制剂平台项目(二期)”,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监管指引1号》及《监管指引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1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2、2022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单位:元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3-087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6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460.67万元,影响2023年1-6月利润总额3,460.67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64.73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83%。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3年1-6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042.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经测试,2023年1-6月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550.40万元。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增幅提高,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增加。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同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3,492.28万元。主要系本期存货增加较多,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较多。

  公司2023年1-6月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3,460.67万元,该等资产减值损失减少2023年1-6月利润总额3,460.67万元,减少2023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64.73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9,364.35万元)的15.83%。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1-6月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共计4,042.68万元,2023年1-6月利润总额相应减少4,042.6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应减少3,618.08万元,并相应减少2023年1-6月公司所有者权益3,618.08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规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反映了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3-088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3-090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修订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皓元医药”)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1496号文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4.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8,81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0,619,690.1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108,194,309.8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00Z002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22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042号文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安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戌信息”)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416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61.52元,扣除发行费用9,483,018.8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0,516,942.6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00Z008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5月2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芳甸路支行(以下简称“中行芳甸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以下简称“招行陆家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方商城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南方商城支行”)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中行芳甸路支行、招行陆家嘴支行、中信银行南方商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中行芳甸路支行:457281591887、招行陆家嘴支行:121941334410402、中信银行南方商城支行:8110201012801329910)。

  2021年6月4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自贸试验区分行”)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光大银行自贸试验区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6250188000136008)。

  2021年7月19日,公司与安徽皓元药业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马鞍山市分行”)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建行马鞍山市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4050165500809887666)。

  2021年11月10日,公司与烟台皓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行烟台开发区支行”)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行烟台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23445272017)。

  2021年11月12日,公司与合肥欧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合肥分行”)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光大银行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4840180805688000)。

  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2022年12月27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上海分行”)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方商城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南方商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110201013501570516)。

  2023年3月22日,公司与药源生物科技(启东)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启东支行”)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建行启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2050164763600003307)

  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2、2022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承诺投资项目中“皓元医药上海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分别为50,000,000.00元、60,000,000.00元,实际投资总额分别为50,085,809.93元、60,153,127.20元,差异原因是公司将对应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投入项目所致;“安徽皓元年产121.095吨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承诺投资总额为500,000,000.00元,实际投资总额为429,460,064.12元,差异原因是项目正在建设中,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所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中“增资合肥欧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建设医药研发及生物试剂研发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投资全资子公司烟台皓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并以部分超募资金向其提供借款建设新药创制及研发服务基地项目(一期)”“投资建设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药创制服务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分别为144,000,000.00元、65,000,000.00元、80,000,000.00元和169,194,309.86元,实际投资金额分别为143,213,693.85元、48,390,530.59元、79,999,931.57元和174,244,611.05元,差异原因是项目正在建设中,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及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投入流动资金使用所致。

  2、2022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承诺投资项目中“药源生物科技(启东)有限公司创新药物制剂开发及GMP制剂平台项目(二期)”承诺投资总额为20,000,000.00元,实际投资总额为20,077,977.09元,差异原因是公司将对应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项目所致。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04,896,289.07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4,896,289.07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65,888.68元(不含增值税),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165,888.68元。

  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21年7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2、2022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截止2023年4月10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7,988,731.39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7,988,731.39元。

  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前次授权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止2023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

  2、2022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截止2023年6月30日,无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1,208,81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0,619,690.1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108,194,309.86元,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25,547,768.31元,支付发行费用相应增值税进项税1,139,108.54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和投资理财产品的收益21,908,428.11元,支付银行手续费18,572.76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03,397,288.36元。

  2、2022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61.52元,扣除发行费用9,483,018.8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0,516,942.65元,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0,077,938.61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118,572.79元,支付银行手续费49.22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40,546.48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2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承诺投资项目中:

  “皓元医药上海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CMC/CDMO(CMO)创新药技术服务平台、原料药注册申报服务平台、原料药晶型筛选技术服务平台等配套设施在内的上海皓元医药研发中心升级,是为公司业务提供研发支撑,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安徽皓元生物医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GMP实验室、安全评估工程技术研究实验室、分析CNAS认证实验室以及等配套设施在内的研发中心,是为公司业务提供研发支撑,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安徽皓元年产121.095吨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未完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中:

  “增资合肥欧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建设医药研发及生物试剂研发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未完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投资全资子公司烟台皓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并以部分超募资金向其提供借款建设新药创制及研发服务基地项目(一期)” 未完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投资建设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药创制服务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 未完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2022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药源生物科技(启东)有限公司创新药物制剂开发及GMP制剂平台项目(二期)” 未完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支付重组相关费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安徽皓元年产121.095吨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未完工,无法核算实现的累积收益。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一)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22年12月5日,公司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WANGYUAN(王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42号),同意公司向WANGYUAN(王元)发行1,900,302股股份、向上海源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18,824股股份、向宁波九胜创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122,493股股份、向上海源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97,67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2022年12月16日,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源药物”)100%股权过户事宜完成变更登记,并取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5754775099W的《营业执照》。

  (二)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3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数据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生产经营及效益贡献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3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2021年度及2022年度数据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效益实现情况

  WANG YUAN(王元)、上海源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源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启东源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药源药物在业绩承诺期内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人民币2,600.00万元、人民币3,800.00万元,三年累计不低于7,900.00万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确认为业绩承诺期届满后,药源药物业绩承诺期实现的净利润金额由皓元医药及WANG YUAN(王元)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确定。

  上述净利润的计算,以皓元医药及WANG YUAN(王元)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药源药物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净利润,同时剔除对药源药物员工实施股权激励产生的费用后计算的净利润为准。

  药源药物效益实现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3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2022年度数据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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