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3-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其中2名董事通讯方式表决,其余董事现场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李昌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再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3-065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电子邮件通知,8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建人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再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8日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发)、《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证监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内容,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经审慎分析,特发表如下事前意见:
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再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已经过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相关议案。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庆林、徐孔涛、张文君
2023年8月28日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已经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再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文件,认为公司再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再次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庆林、徐孔涛、张文君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3-068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实业)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2022年9月22日止)。
公司又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3年9月22日止)。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向中国证监会申报。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将上述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2024年9月22日,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再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李昌盛、李修勇均已回避表决。
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事项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3-069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388号4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和编码表
上述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现场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方式请发送传真后来电确认。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银川市六盘山西路388号。
五、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天磊
联系电话:0951-8697187
邮政编码:750021
邮箱:btsy000595@126.com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388号
(二)与会股东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会议地点,并携带相关证明文件。
(三)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系统如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临时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95”,投票简称为“西轴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会议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填写股份数)
如果委托人未对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代表委托人(委托单位),其后果由委托人(委托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3-066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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