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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233              公司简称:桐昆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或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桐昆股份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蕾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总额度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认真审核了该议案及有关资料,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议该议案内容,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额度内,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必要时,董事长可以授权其指定代表行使上述权利。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补流到期后继续补流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募集资金补流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补流到期后继续补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陈蕾女士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费妙奇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费妙奇女士已于2023年6月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2023年第2期主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即将参加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任前线下测试并取得主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

  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即自2023年8月28日至2026年5月30日。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费妙奇女士简历

  费妙奇:女,1980年1月出生,本科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会计学专业,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99年12月进入桐昆集团工作,历任桐昆股份财务管理部副经理兼园区厂区财务科长、桐昆股份财务管理部副经理兼恒通公司财务部经理、恒达厂区财务部经理,桐昆股份财务管理部经理兼税务管理部经理、桐昆股份财务总监。费妙奇女士长期从事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具备丰富的财务实践管理能力。现任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0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3,588,45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94元,共计募集资金1,969,999,988.64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7,075,459.3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62,924,529.25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1,154,328.73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61,770,200.5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26号)。

  二、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计划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规模: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前述额度由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共同使用。

  2、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3、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需满足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决策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限、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必要时,董事长可以授权其指定代表行使上述权利。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无法准确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低风险投资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资金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1、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可滚动使用。

  3、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可继续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2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必要时,董事长可以授权其指定代表行使上述权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到期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9月27日,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截至2023年8月28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22日(星期五)下午 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15日(星期五) 至09月2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freedomshr@12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发布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9月22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22日下午 15:00-16: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9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15日(星期五) 至09月2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freedomshr@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费妙奇、宋海荣

  联系电话:0573-88180909、88182269

  传真:0573-88187776

  邮箱:freedomshr@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会议室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邱中南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上会审议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可继续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2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必要时,董事长可以授权其指定代表行使上述权利。

  四、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补流到期后继续补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补流到期后继续补流事项,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6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任一时点使用资金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总额度下,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公告如下:

  一、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理财品种

  公司拟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三、理财金额

  公司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余额不超10亿元的总额。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敏感性分析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因实行总额控制,并在单一时点进行余额控制,金额滚动使用,并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发生,同时该等理财产品的期限可选择的范围较广,故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影响较小。

  五、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能保证投资本金安全,但投资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内决定具体的理财方案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监控,以实现收益最大化。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认真审核了议案内容及有关资料,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七、2023年以来,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为20,000万元,累计实现收益670万元。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3,588,45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94元,共计募集资金1,969,999,988.64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7,075,459.3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62,924,529.25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54,328.73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61,770,200.5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2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根据2022年9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良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有5,000万元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未到期;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9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补流到期后继续补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已支付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66,984.68元,尚有87,344.05 元未支付。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翔新材料)、南通佳兴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兴热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恒翔新材料、佳兴热电本次募集资金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2021年9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根据2022年9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良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七、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1、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实现的效益按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占该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比例以及实际生产时间计算

  [注2] 该项目总计7台锅炉生产线,2021年12月其中1台锅炉投入使用,2022年8月2台锅炉投入使用,剩余4台尚在安装且尚未支付完毕设备采购和工程建设进度款,公司将按照承诺投资金额继续投入,预计未来一年内陆续达到可使用状态

  [注3] 2023年公司尚处于筹建期,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3年经济效益为1,571.00万元,按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占该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比例以及实际生产时间计算为504.53元,2023年半年度实际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4] 年产 15 万吨表面活性剂、20 万吨纺织专用助剂建设项目于2021年9月共计6套纺丝油剂活性剂生产线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剩余6套纺丝油剂活性剂生产线于2022年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20套纺丝油剂生产线其中2套已于2022年2月投产,5套于2022年12月投产,剩余13套油剂生产线尚在安装且尚未支付完毕设备采购和工程建设进度款,公司将按照承诺投资金额继续投入

  [注5] 年产 15 万吨表面活性剂、20 万吨纺织专用助剂建设项目于2022年2月共计12套活性剂生产线已全部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2条纺丝油剂生产线于2022年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该项目效益为正常生产年24,297.93万元,投产第二年产能达到100.00%,折合效益应为24,297.93万元,按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占该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比例以及实际生产时间计算为2,100.35万元,2023年半年度实际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6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补流到期后继续补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补流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补流到期后继续补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0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3,588,45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94元,共计募集资金1,969,999,988.64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7,075,459.3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62,924,529.25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1,154,328.73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61,770,200.5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26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至2021年9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07,260,670.05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 项目备案总投资额为29,289万美元,使用的汇率为7人民币元/美元

  其中江苏省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工程截至报告期末已有5套锅炉投入使用;年产15万吨表面活性剂、20万吨纺织专用助剂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9月中旬进入试生产阶段,2022年部分产线陆续投产,目前尚有生产线建设中。

  截至2023年8月28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89,004,026.06元(含利息及部分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本次募集资金补流到期后继续补流的计划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8月28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补流到期后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损害股东利益。

  四、本次募集资金补流到期后继续补流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补流到期后继续补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关于募集资金补流到期后继续补流的意见

  1、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募集资金补流到期后继续补流的议案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补流到期后继续补流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补流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募集资金补流到期后继续补流。

  3、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补流到期后继续补流事项,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6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补流到期后继续补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现将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四、其他说明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者默示的预测或者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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