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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3-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9日以通讯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13: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席惠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3-034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9日以通讯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3359                                公司简称:东珠生态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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