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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3-04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海林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3-04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3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其中陈健富先生、白静女士采用通讯表决,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及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了明确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计提减值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核算的谨慎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6,318.60万元。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出具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具体内容见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已于2022年8月转让子公司肇庆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岗水泥”)8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岗水泥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金岗水泥名下的18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2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6.5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康秀晗先生被补选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不再具备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8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同时,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规定的行权条件,公司对其余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二期414.1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共计注销627.45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意见、监事会核查意见及法律意见书的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宜,董事会已取得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合法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吴悦良、陈宏哲、于清池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质押参股公司肇庆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15%股权的议案》

  2022年7月29日,公司与华润水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水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金岗水泥85%的股权转让给华润水泥。2023年7月6日,公司与华润水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之二》,就交割审计后续事宜进行了约定。现基于上述协议,公司尚欠金岗水泥往来款1,901.61万元,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金岗水泥15%的股权继续质押给华润水泥,质押期限自股权质押登记日至2024年11月,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股权质押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3-04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3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全体监事通过现场表决方式参与会议表决,董事会秘书于清池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及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进行的,计提依据充分、程序合理、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结合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减值测试后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已于2022年8月转让子公司肇庆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岗水泥”)8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岗水泥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金岗水泥名下的18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2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6.5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康秀晗先生被补选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不再具备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8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同时,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规定的行权条件,公司对其余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二期414.1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共计注销627.45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3-045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8月29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2023年半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1、信用减值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如果逾期,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根据其他应收款的性质,以单项和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公司基于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不同组合。

  2、信用减值情况:

  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公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分别计提减值损失44,808,062.73元、3,059,877.63元、5,238,826.14元、-95,678.6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合同资产

  具体计提方法见本公告二、(一)信用减值损失。

  2、其他非流动资产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合理性作出了说明,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6,318.6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2.80%。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58.11万元,减少2023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5,958.11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结合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体现了公司会计核算的谨慎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进行的,计提依据充分、程序合理、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结合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减值测试后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3-046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8月29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瑞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获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21日,公司通过内部OA办公系统公示栏、公司内部宣传显示屏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2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5月21日作为股票期权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12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923.00万份,行权价格为5.86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授予的独立意见,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票期权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1年5月31日完成了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7、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1、因转让子公司股权而注销的股票期权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已于2022年8月转让子公司肇庆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岗水泥”)8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岗水泥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金岗水泥名下的18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2、因激励对象离职、被补选为监事而注销的股票期权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2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6.5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康秀晗先生因被补选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不再具备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8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3、因公司2022年业绩未达标而注销的股票期权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2021年5月21日)起,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并按40%、30%、30%的比例分三期行权,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系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为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若达到行权条件,第二期可行权数量占所获股票期权总量的30%。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以2021年公司净利润值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股权激励计划中所指的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需使用的净利润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为计算依据)。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372.62万元,业绩亏损且与2021年相比净利润增长率为56.72%,未达到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制定的第二期业绩目标。因此,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对除金岗水泥名下1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的激励对象以及康秀晗先生外的其余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二期414.1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综上,本次涉及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27.45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187名调整为143名,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41.60万份调整为414.15万份。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肇庆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85%股权、2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康秀晗先生被补选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上述所涉人员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规定的行权条件,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27.45万份。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已于2022年8月转让子公司肇庆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岗水泥”)8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岗水泥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金岗水泥名下的18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2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6.5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康秀晗先生被补选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不再具备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8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同时,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规定的行权条件,公司对其余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二期414.1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共计注销627.45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实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股票期权注销等各项必需事宜。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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