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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8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 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同意选举杨如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相应变更为杨如新先生。

  2023年6月1日,公司完成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杨如新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2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半年度末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公司对2023年半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3年半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255,037.82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255,037.82元,减少2023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255,037.82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4.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0.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1,6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84,668.08万元。

  (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19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44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20年8月1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即超募资金),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

  公司购买的产品标的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届满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或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含)4.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上述投资品种范围内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2、投资风险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募集资金本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春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以及正常生产经营,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2.8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主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三)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资金投向: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性投资产品。投资品种包括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五)投资额度

  总额度不超过(含)2.8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委托理财投资额度。

  (六)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七)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该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流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尽管投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管理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已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执行程序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

  2、公司将及时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所进行的投资进行审计监督,对所投产品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并在每个季度末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所投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委托理财相关的协议、合同。

  1、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2.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进行的委托理财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基本建立健全。公司进行适度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含)2.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含)2.8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春股份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鉴于公司本次投资范围属于高风险投资,保荐机构提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应负责的管理人员充分重视委托理财事项对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严格执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及其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单个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主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三)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资金投向:

  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五)投资额度

  总额度不超过(含)1.2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单个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六)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批、决策与管理程序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根据相关法规则的规定,履行法定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应就相关审批程序是否合规、内控程序是否健全及本次投资对公司影响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决议的证券投资事项的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签署投资相关的协议及合同。

  在证券投资项目实施前,公司证券部、财务部负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市场前景、所在行业的成长性、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项目竞争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并上报公司董事长。

  证券投资项目批准实施后,相关部门负责证券投资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定期对所有证券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证券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不定期对证券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

  公司财务部负责证券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证券投资项目资金进行管理。

  证券投资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由公司审计机构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独立董事可以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公司证券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各类别品种的投资金额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的额度进行操作。

  2、公司将及时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3、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所进行的投资进行审计监督,对所投产品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并在每个季度末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

  5、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所投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证券投资,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证券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1、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单个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以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采取了全面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拟投资的资金仅限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单个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含)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不超过(含)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单个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金春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无异议。鉴于公司本次投资范围属于高风险投资,保荐机构提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应负责的管理人员充分重视证券投资事项对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严格执行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及其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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