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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2023-10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租赁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情况参见本节、七、14和29。

  ②计入本期损益情况

  

  注:上表中“短期租赁费用”不包含租赁期在1个月以内的租赁相关费用;“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不包含包括在“短期租赁费用”中的低价值资产短期租赁费用。

  ③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量流出情况

  

  ④其他信息

  本集团承租的租赁资产包括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房屋建筑物,租赁期通常为1-5年不等。租赁条款系在个别基础上磋商,包括各种不同条款及条件,部分租赁合同包括续租选择权。

  除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押金作为租入资产的担保权益外,租赁合同不附加任何其他担保条款,租赁资产不能被用于抵押担保。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无作为出租人的情况。

  (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并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3月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指定品种,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现金管理实施情况如下:

  (1) 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在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后海支行、2023年1月12日东莞银行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购买银行产品情况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后,现金管理实施情况如下:

  (1)未新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2)公司于2023年7月赎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园支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880.00万元和1,920.00万元、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结构性存款3,000.00万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结构性存款4,000.00万元。汕头潮阳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546.54万元定期存款于2023年8月到期。

  (3)未购买新的银行及券商产品。

  (三)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8.5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8.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8.42元/股(含)。除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47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8.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8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3,256,812.6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聘任高管

  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林少勇先生担任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对外投资

  1.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进行对外投资,在汕头市金平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天亿马数字产业有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已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得由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

  2.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进行对外投资,在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天亿马数字能源有限公司的。该全资子公司已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得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

  3.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签署《增资协议》,以自有资金710万元投资广图粤科(广州)科技有限公司,其中10万元用于以0元受让原股东持有的10万元注册资本(未实缴)的股权后实缴,其余700万元作为认缴广图粤科的新增注册资本的投资款(其中500万元用于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后实缴,剩余2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广图粤科51%股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取得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六)利润分配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65,956,8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276,544.00(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472,400股。鉴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72,400股后的65,484,4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0股,转增0股,派发现金0.805771元(含税);共计送红股0股,转增0股,派发现金5,276,544.00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14日,已实施完毕。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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