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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26               公司简称:洁特生物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宗旨为“以创造性的解决方案为全球提供最可靠的生物技术研发工具”,围绕着“在生物实验室耗材行业不断进取,扩大公司产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份额,进一步打破西方发达国家的技术和市场垄断,努力实现‘进口替代和出口换汇’,同时积极推进向医疗耗材及医疗设备行业的渗透及延伸”的公司战略,不断为生命科学研究、改善人类健康做出贡献。报告期内,公司在生物实验室高端耗材领域继续加大产品研发、优化推广服务等多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国内生物医药、IVD行业的发展趋势,继续加大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的研发投入,围绕细胞治疗、生物医药、IVD、疫苗研发等领域市场需求,立项开发了包括液体储存与取样系列、生物工艺过滤与纯化系列、分子生物学系列、细胞培养功能表面系列、医疗器械产品系列等相关产品,投产了PCR板、PCR管、低核酸吸附EP管、超低吸附培养表面产品、多聚赖氨酸培养表面产品、PBMC外周血分离管、核酸提取试剂盒系列、50mm除菌过滤器、培养基方瓶(30/60mL)、10cm细胞嵌入皿、12道加样槽等产品。

  公司系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3年4月15日公司产品实验室高分子容器获得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颁布的广东省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申请专利17项,获得授权专利13项。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获得授权专利203项,其中发明专利34项。此外,报告期内由公司牵头制定的《通用冻存管》《细胞培养转瓶》《细胞培养板》《超滤离心管》《大容量离心瓶》《一次性微量吸头》《一次性塑料吸量管》《细胞刮、铲刀》《细胞过滤网》9项生物实验室耗材系列团体标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正式发布,完成《细胞培养皿》《细胞嵌入皿》《三角培养摇瓶》《培养液瓶》《培养基方瓶》《三码合一冻存管》《PCR管、条、板》《酶标板》8项团体标准的立项及制定征求意见稿,参与《细胞培养过程中苯乙烯单体、2-氯乙醇残留量测定GC-MS法》国家标准的制定并已送审,为国内生物实验室耗材行业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与技术指引。截至报告期末,洁特生物已主导制定2项省级标准、17项团体标准,参与制定3项行业标准。

  为拓展公司产品在国内销售区域的辐射能力、提升在国内客户的国产化渗透率,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各区域的仓储建设和自有物流配送的能力建设,在2022年新增国内办事处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境内营销网络覆盖力度和市场投入,提升区域辐射能力、不断完善对重点客户的销售服务,巩固前期累积的国内客户资源优势,进一步提升国内市场销售额。同时,公司正在有计划地在美国、德国、日本等境外设立子公司和营销渠道建设,未来将实现自有品牌产品在主要国际市场的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市场的需求正逐步恢复,但受美元持续加息、通货膨胀以及俄乌局势的影响,美欧等公司境外主要市场恢复较为缓慢,而境内市场短期内也将面临竞争加剧、需求增长不稳定的状况。基于上年同期高基数影响以及本期内外需尚未恢复到正常状态,导致上半年的收入同比出现较大的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664.94万元,同比下降43.77%;其中生物培养类耗材销售收入同比下降22.52%,液体处理类耗材销售收入同比下降51.63%,尤其是过去两年热销的吸头、移液管、冻存管的收入同比大幅下降了70.86%、61.44%、76.20%。区域上,境内耗材销售收入同比下降31.29%,境外耗材销售收入同比下降49.96%。

  虽然短期看内外需或仍面临承压,但后期对于上年高基数效应将逐渐趋弱。本期第二季度的营业收入环比增长64.73%,其中耗材方面,境内环比增长62.47%、境外环比增长67.92%。上半年的营业收入与 2019 年同期相比亦增长108.51%。

  随着前期募投项目和综合办公楼的投入使用,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相应增加;受规模效应下降和产品销售结构变化影响,本期主营业务毛利率26.48%,同比下降10.03个百分点;同时2022年6月底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导致本期新增确认的可转债利息费用达1,218.78万元,收入和毛利率下降、可转债费用及市场投入费用增加等因素综合导致本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6.18万元,同比下降95.77%。

  公司将结合当前的市场环境变化对可转债募投项目投入进度进行合理把控。截至报告期日,可转债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和“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增加的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洁特生命(广州)的厂房和智能仓储主体建筑已封顶;而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的进度有所滞后。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9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1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审计费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60万元、内控鉴证审计收费16万元。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和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意见,对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态等表示认可。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结合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四)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期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6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有关规定,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洁特生物”)董事会对公司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18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4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6.49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12,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2,842,377.3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9,407,622.6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17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1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7-2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3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44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40,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508,492.6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32,491,507.3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7-6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注:1、利息收入净额是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累计项目投入未包括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于2022年12月31日结项。报告期内,公司支付项目尾款291.89万元,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56.88万元。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注:利息收入净额是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6,799.7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3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蓄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并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6月30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公司已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资金1,456.8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账户尚处于正常存续状态。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并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6月30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该账户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定期账户,购买产品为1年期定期存款。

  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将在中信银行广州黄埔支行、建行广州中新知识城支行开立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划转至其他的募集资金专户。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7月完成销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发布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项目除部分待付合同尾款外,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于2022年末予以结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报告期内,公司已支付项目尾款291.89万元。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2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5,000万元,为一年期定期存款。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存在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于2022年末结项,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资金1,456.8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3年4月14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支付项目尾款291.89万元,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56.8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仍处于正常存续状态。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 系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投资项目,其实施旨加强生产线信息化与智能化建设,暂未达产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系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投资项目,其实施旨在进一步布局生物实验室耗材市场,增加产品类型,提升市场地位,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系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洁特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有效整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内部资源以更加合理地利用公司现有技术、人才等优势,推进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和“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洁特生命科学(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特生命科学(广州)”]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香山大道2号作为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洁特生命科学(广州)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向洁特生命科学(广州)实际增资。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表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37,940.76万元。

  附表2: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8

  转债代码:688026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合规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刘春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春林,男,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南华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2011年7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生产班组长,2020年9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春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0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独立董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原条款序号、数字格式、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内部各部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了修订。

  上述制度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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