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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133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含35,000.00万元),具体发行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公告。

  2、2023年4月2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322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3、2023年4月2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070号),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对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补充和修订,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其他相关文件。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补充修订,根据规定对修订后的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4、2023年7月14日,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54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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