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15号),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热景生物”)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5.00万股,发行价格为29.4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5,810.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5,903.2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07.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9月24日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9月25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74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19年9月24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531.40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31.40万元;(2)2023年1-6月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810.69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1,888.45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8,018.63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741.87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手续费为0.14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3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6,460.3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9月26日,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008856100030820093)。本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和中德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672019091988)。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1,888.4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2019年9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31.4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会专字[2019]8138号《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531.4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0年4月2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6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0年9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度,上述资金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6%,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规定。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超募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场地的议案》,计划使用不超过1,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场地。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场景免疫诊断仪器、试剂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剩余超募资金6,824.90万元投入项目。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2年10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3年6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5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线上)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靖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关于审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6)。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88068 公司简称:热景生物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产生实质性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年度报告“第三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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