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3-05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上述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进行了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黎活明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3-056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9日上午9:00在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西路金燕龙写字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黎活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3-057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9日14:00在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西路金燕龙写字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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