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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23-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4月27日,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西陇科学”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2023年度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2023年度,根据公司及子(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孙)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具体如下:

  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85亿元,其中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70%的子(孙)公司担保额度不超人民币12.75亿元,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孙)公司担保额度不超人民币6.1亿元;子(孙)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其他子(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05亿元,其中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70%的子(孙)公司担保额度不超人民币0.05亿元,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孙)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人民币0亿元;子(孙)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1亿元。本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股权质押、资产抵押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公告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2023年度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本议案由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西陇科学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广州西陇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办理融资授信业务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最高主债权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伍佰贰拾伍万元整。  

  本次系母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已经履行审议程序,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审议批准的范围内。

  三、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名称:广州西陇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6659043706

  法定代表人:黄伟鹏

  成立日期:2007年8月15日

  注册资本:10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萝岗区新瑞路6号

  经营范围: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皮革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光学玻璃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家具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木材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五金产品批发;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教学专用仪器制造;药物检测仪器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有机肥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设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品牌管理;固体废物治理;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兽药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肥料生产;检验检测服务;进出口代理;证券投资咨询;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2022年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 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名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债务人名称:广州西陇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人名称:西陇科学股份限公司

  担保范围:(1)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 (2)主合同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情况下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返还贷款及赔偿损失的责任;(3)

  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主债权发生期间:2022年1月21日起至2025年8月21日

  担保金额:担保最高主债权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伍佰贰拾伍万元整,以及担保范围内列明的其他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 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含本次披露的担保在内,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49,687.07万元,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70,427.71万元,上述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1.50%和30.4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 备查文件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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