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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3- 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专人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3年8月1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忠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主要内容为2023年半年度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0)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目前,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主体建设工程已经完工,智能数控冷成形成套装备物联网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八/九工位系列高难度零件冷成形机技术研发项目、超大型多工位冷镦成形机项目研发、军工弹头/弹壳系列冷成形成套装备技术研发项目等正在有序进行中。项目总体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主要系部分研发设备投入进度未达预期,原因如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所需的部分加工设备需要进行个性化定制,供应商供货周期有所延长。公司向供应商定制的数控桥式动梁龙门加工中心,于2022年9月与供应商签署购销合同并支付预付款,因设备技术方案、性能参数等诸多个性化因素,截至当前,上述加工中心尚未完成主机交付及安装调试,按照合同约定,项目尾款尚未从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予以支付。为保证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全面、稳步推进,公司正积极与相关设备供应商进行沟通,以尽快完成相关设备的交付。

  鉴于上述情况,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未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3年6月延期至2023年12月。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所采购设备的市场供应状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黄继佳先生自2018年8月1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个人原因,其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应委员会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障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补选徐大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将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之职,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徐大卫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徐大卫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编号:2023-05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编号:2023-056)。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3- 056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徐大卫,作为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eq \o\ac(□)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本人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任职期间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声明人(签署):徐大卫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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